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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逃逸了怎么处理?

来源:法否网 2025-11-15 08:42:52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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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逃逸了怎么处理?
车祸逃逸了怎么处理?

一、"车祸逃逸如何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21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四、"车祸后发生小事故逃逸的处理方法"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开车发生小事故后逃逸不管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都构成肇事逃逸罪。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相关刑法,并且支付一定的罚款。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五、"车祸逃逸、伪造现场,六小时逃逸责任如何追究?"

你好,如果对方交通事故后逃逸,按照事故责任认定,逃逸一方应该认定为事故全责。如果事故认定后,对认定结论不符,可以申请复议,但需要注意申请复议应该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申请。

六、"车祸逃逸后,如何处理对方没钱的局面?"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遇到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1、“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

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于是,一方当事人“拂袖而去”,驾车离开现场。

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车牌,或酒后驾车,或非司机驾车,提出不能“私了”需要报警时,甲方心虚害怕,为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寻机逃逸。

3)事故发生后,乙方称受伤,如果经医生检查无大碍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医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疗时,甲方不愿承担乙方的各种经济损失而中途“溜号”。

2、遇对方逃逸怎么办因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所以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后虽未离开现场,但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的造成伤害应负法律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协助交警勘察事故现场后弃车逃离现场,且外逃多年,无视受害人的损失,这显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第一,从刑事立法的本意和目的来说,刑法的任务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而刑法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对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就应该严惩。

七、无伤亡车祸逃逸,如何处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弃车逃逸处罚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15天以下拘留;  

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一人以上重伤的,犯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一人以上死亡的,犯交通肇事罪,处3至7年有期徒刑;  

4、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以上2至4种情形,并处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八、"保险公司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理赔问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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