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权转让合法吗?
【问题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转让给他人来进行经营。《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以及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五条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可以转,法律依据有哪些?"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34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需要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求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要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334条
三、承包土地经营权能否继承?
你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是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以上就是关于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解答,请采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15条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进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可由当事人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五条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中的发包方权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转让不同于转包、出租和互换,转让将导致原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后果。如果允许自由转让,有可能使部分农民失去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土地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形式,流转所得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发包方不同意必须具备法定理由,否则即应认定转让合同有效。下列原因可以视为法定理由符合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要在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内;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非农收入或者有其他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方必须是农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成为受让方。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在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的同时,也要注意照顾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上述都是发包方是否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法定理由,除此之外的一切理由均可视为“无法定理由”。由于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错过农耕时节即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将发包方同意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前提条件,一旦发包方“拖延表态”,承包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均得不到有效保护。为了避免因发包方无故拖延而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将发包方“拖延表态”设定为“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的一个除外条件。许里悠给他派分00
七、城市居民如何处理承包50亩集体土地的合法问题?
需要村委会认可
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九、村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受让方是否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2]《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十、"承包土地经营权,如何处理?"
看具体情况的,找律师当面咨询一次比较好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否合法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