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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交通事故赔偿的合法性

来源:法否网 2025-06-26 16:57:58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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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交通事故赔偿的合法性
工伤交通事故赔偿的合法性

一、"交通事故后的工伤赔偿法规与标准"

交通事故后的工伤赔偿是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相关的费用来进行确定的赔偿。当然了,发生的工作性质发生后,首先先要进行工伤的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之下,还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工伤意外交通事故赔偿金计算方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但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以上是意外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95条

三、"交通事故中赔偿误工费合法吗?"

发生交通事故擦伤要求赔几千误工费合法?
发生交通事故擦伤要求赔几千误工费合法,应当不同的情况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四、工伤与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一般是不能双重赔偿。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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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五、交通事故无人伤需赔偿误工费吗?

【问题解析】
交通事故没人伤,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要看受害人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均可以主张误工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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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六、交通事故赔偿后补办工伤事故赔偿

应该是在交通事故赔偿后,在补偿办理工伤事故赔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及有关规定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七、工伤与交通事故是否可以同时获赔?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3.从交通事故赔偿与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4.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八、可否同时获得工伤险和人身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劳动关系获得工伤保险后,不能免除致害人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而给予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应当受到的民事惩罚,也就是说,致害人对自己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工伤保险基于双方的劳动关系而获得,带有补偿性质。人身损害赔偿基于侵权而发生,带有惩罚性。因此,工伤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兼得。

九、为了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带哪些材料?

社保中心申请赔偿金要带的材料是  (一)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二)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十、工伤赔偿事故致伤如何支付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报销医药费都要的手续如果是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保险不报销,由肇事方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4〕9号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1]《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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