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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权子女能继承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1-28 13:00:59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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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权子女能继承吗
承包经营权子女能继承吗

一、承包经营权子女能否继承?

农村一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得继承的,该户外的其他继承人不享有该承包土地的继承权。如果承包人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收回该承包土地。

二、承包经营权子女是否可以继承?

法律分析
承包经营权子女可以继承,但是只有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三、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吗?

1、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子女只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收益。

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

3、林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四、土地承包子女继承权土地承包权继承权的规定

【问题解析】
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对承包的土地有依法核准的使用,而无所有。所以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可依法进行流转。
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的土地流转到名下使用。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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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五、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可以的。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六、被继承人有三个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继承需要公证吗?

具体回答如下

1、如果遗嘱继承,指定你一人是继承人,要去公证。

2、如果是法定继承,只有你一个人继承,那么需要其他继承人出具放弃继承的承诺书,承诺书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七、"土地承包权确权后,子女是否能够继承承包权?"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继承,但可以继承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十、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土地家庭承包继承权?

是不可以的,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不属于某个家庭成员。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归于消灭,并不能作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农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不享有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这里必须区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所获得的收益是一种财产权利,构成公民私有财产的组成部分,承包人死亡时其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经营权收益本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性质完全不一样,这就决定了法律规定前者不存在继承问题而后者则可以继承。

十一、"老人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土地承包合同?"

在同一个户口内的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合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就是说,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当家庭中某个成员去世,该家庭内其他农业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去世人的承包地,由其他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继续承包。但当家庭中农业户口成员全部去世,刚承包的土地不允许非农业户口成员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特殊情况为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非农业子女也可以继承林地承包合同。

十二、父母去世后,父母亲的承包地子女有权在承包期内继续使用吗?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吗?

有权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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