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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肇事赔偿有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09-08 17:37:34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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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肇事赔偿有哪些?
安徽交通肇事赔偿有哪些?

一、安徽交通肇事赔偿有哪些?

安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9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9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96元。
2019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52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748元。
以上来源于安徽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

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

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费=法院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二、安徽交通肇事能获得哪些赔偿?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三、安徽交通肇事受害人应得到哪些赔偿?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四、安徽交通事故赔偿哪些事项需要了解?

安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9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9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96元。
2019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52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748元。
以上来源于安徽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

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

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费=法院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六、安徽省合肥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中,人们最关心的就是死亡赔偿金金额是多少,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户籍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受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的,均按五年计算。例如,如果死者今年65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计算15年的,如果死者今年79,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计算5年的。简单的举个例子,假如2020年的某天在北京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死者今年62岁,是城镇户口,该案在北京某立案。北京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六万两千四百零六元(62406元),那么本案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为六万两千四百零六元乘以十八年,共一百一十二万三千三百零八元整(1123308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七、"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责任方负全部责任,受害人可以得到的合理赔偿具体包括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标准有详细规定。

八、"车祸后需要支付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吗?"

可以要的......

九、发生交通意外后,如何索赔赔偿?三无驾驶人无证驾驶可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意外的职责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区分的,是两方当事人对发生意外所起的作用以及犯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职责区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职责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职责、主要职责、同等职责、次要职责、无职责”。则承受分别的职责,承受的赔偿职责的比例也会不相同,因为赔偿职责是以承受的意外职责为主要依据的。

十、交通事故中个人受伤能否获得商业保险赔偿?

交通事故有人伤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应当按照签订的保险单据进行赔偿。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提醒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交警部门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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