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时效
一般为三年。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三年。
3、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期届满后三年。
4、承包人主张签证、索赔增加的工程款,诉讼时效为提交签证、索赔资料后三年;如协议约定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效的规定"
一般为三年。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三年。
3、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期届满后三年。
4、承包人主张签证、索赔增加的工程款,诉讼时效为提交签证、索赔资料后三年;如合同约定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按以下情形认定1、若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起诉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若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则合同有效。
风险提示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四、建房协议中未写完工时间,包工头未完工,开发商如何结算未完工部分工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薪水,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劳动两方商量一致的,能够商定薪水结算日,通常不得超出下一个薪水发放日。 用人单位违法拖延劳动者的薪水,劳动者能够向劳动监察投诉,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借条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限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薪水借条或达到有支付协议不按商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借条、申请人身份资料。申请书应当具有以下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薪水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限定,用人单位拖延或者未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够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延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能够表面投诉,也能够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延薪水的证据手续。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通常都能够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纪、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借口;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限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2年。 《薪水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薪水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日子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薪水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薪水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水。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背国家限定,拖延或者未足量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延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能够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置。 第十六条因支付拖延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到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商定时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能够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 前款限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再次计量。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借口,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由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量。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延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2年内提议。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限定的时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限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1]《薪水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2]《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十六条
[3]《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4]《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十一条
五、建筑工程中,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采用项目章是否生效?
1、《建筑法》第24条限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能够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能够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多少个承包单位。”
2、《合同法》第272条限定“发包人能够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能够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多少个承包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24条
[1]《合同法》 第272条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3、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工程设计的不同结构形式而定农村的砖木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30年后二年;城市的砖和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50年后二年;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70年后二年,上述案件法律据此受理完全正确;城市的钢结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100年后二年。
5、对承包人在缺陷责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届满后二年。程款纠纷案件有关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的特殊性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时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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