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申请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申请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来源:法否网 2025-08-19 02:13:58 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申请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申请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申请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很多人以《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四条确定的起诉期限为15日为由,认为在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也是15日,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2、《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2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特别注意,这里的15日期限是特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期限,而对行政许可不服提起诉讼的期限《烟草专卖法》并没有规定,因此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所以申请人不服烟草专卖机关的行政许可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当是三个月。

3、之所以当事人对烟草专卖机关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不服提起诉讼的期限不一致,是因为前者在《烟草专卖法》中有特殊规定,而后者则没有特殊规定,没法使用《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除外条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1]《烟草专卖法》 第四十四条
[1]《烟草专卖法》 第四十四条
[1]《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1]《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经营点布局的要求;
(三)企业的经营资金不少于五万元;城镇个人的经营资金不少于五千元;农村个人的经营资金不少于三千元;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3、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烟草证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到当地工商局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到当地食药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不是流通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烟草专卖许可证到期后30天内申请延续有何限制?行政机关应如何处理?

您好,合同约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如构成违约或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六、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诉讼期限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很多人以《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四条确定的起诉期限为15日为由,认为在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也是15日,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特别注意,这里的15日期限是特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期限,而对行政许可不服提起诉讼的期限《烟草专卖法》并没有规定,因此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所以申请人不服烟草专卖机关的行政许可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当是三个月。之所以当事人对烟草专卖机关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不服提起诉讼的期限不一致,是因为前者在《烟草专卖法》中有特殊规定,而后者则没有特殊规定,没法使用《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除外条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1]《烟草专卖法》 第四十四条
[1]《烟草专卖法》 第四十四条
[1]《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1]《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七、"违法经营罪中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可以被取保候审?"

这些都是要结合相关具体证据手续而定的,有需要帮助能够直接打我电话的!

八、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拥有人因什么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商许可证?

询问主管部门。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询问。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我国民事诉讼规定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法律有什么规定?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后能否撤回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诉讼上诉状的范例
民事诉讼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行政复议机关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权?法律能否保障?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申请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