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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质押贷款?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05:58:30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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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质押贷款?
如何质押贷款?

一、质押贷款流程如何办理质押贷款,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 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也就是说,能够进行质押贷款的,需要时有价的,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进行质押。
这是质押贷款的硬性条件,主要针对的就是质押主体

1、在办理质押贷款的时候还是很繁琐的,所以需要准备的材料一定要准备充足

2、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3、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4、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5、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6、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8、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我行的要求;

9、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二、质押贷款该如何进行质押?

个人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贷款的受理与调查、贷款的审查与审批、贷款的签约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业务操作重点在于对质物真实性的把握和质物冻结有效性的控制。
一、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经办人员接到客户提出的质押贷款申请后,应对质物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调查,检验质物是否已经冻结或设定质权,票面记载的事项与银行内部的记录是否一致。
确认无误后,经办人员应指导借款人填写“个人质押贷款申请表”并按照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提供本人名下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作为贷款收款账户,经办人员应核实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收款账户户名、身份证号,与借款人身份证件记载的是否一致。整理贷款申报审批资料送交贷款审核人员进行贷款审核。
经办人员在完成上述受理和调查工作后,应及时对质物进行质权设定,将“个人质押贷款申请表”连同质物凭证原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本网点负责人或业务主管审批。
二、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贷款人应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审批人员收到材料后,对于符合网点审批质押贷款权限和要求的,可以由网点负责人或业务主管在本网点的审批授权范围内进行独立审批。对不符合网点审批要求或不在网点审批权限内的,超出网点审批权的或者网点无质押贷款授权的,申报材料和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审批操作的有关规定审批。
三、贷款的签约与发放
对经审批同意的贷款,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及其他相关人,确定签约的时间,经办人员应按照审批意见,指导客户填写“个人质押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
对于网点审批的,执行质权设定/贷款发放和贷款结清/解除质权必须换人操作。本网点经办受理调查业务的柜员不得进行贷款发放操作,网点负责人或业务主管应指定其他柜员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借款合同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应做到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等有关条款要与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一致。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贷款发放要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由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贷款。
贷款发放人员应核对质物凭证“个人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要素是否―致,核无误后完成开立账户、划款等账务处理。
四、支付管理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娴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贷款和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贷款人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三、质押贷款资金安全的保证

质押贷款方式借款人或第三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交由贷款银行占有,贷款银行以该权利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四、贷款可以抵押股票吗?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于质押股票的市值处于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平仓线以下(含平仓线)的,贷款人有权无条件处分该质押股票,所得的价款直接用于清偿所担保的贷款人债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2]《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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