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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六十五岁人没有误工费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22 20:57:52 6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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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六十五岁人没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六十五岁人没有误工费吗

一、"误工费的定义和适用条件交通事故中六十五岁人是否享有误工费用"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人均寿命不仅得到相对的提高,而且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减弱与丧失也必然大大迟延。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称,中国目前人均寿命男71岁,女74岁。中科院2007年2月11日发布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总纲(国家卷)》指出,目前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为71.

8岁,到2010年将达到72.5岁。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将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以“60岁”作为赔偿年龄的上限,不仅越来越不符合目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1.8岁的实际,而且也不利于损害责任的增强和违法成本的增加。由此说明,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也应当予以迟延。
因此,既然老人有证据证明其仍然依靠自己的劳动为生,那么其请求的误工费就应当得到支持。

二、交通事故60岁以上老人是否需要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三、60岁以上人员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四、"交通事故中,70岁以上的人有误工费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没有误工费。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五、60岁以上老人出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法律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60岁以上的人确实有工作,可以单位的证明索赔,当然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很多保险公司不承认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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