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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中的署名权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9-05 08:05:13 1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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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中的署名权有哪些规定?
知识产权中的署名权有哪些规定?

一、知识产权署名权的相关规定

知识产权包括署名权。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署名权就属于其中对作品拥有的权利。

二、专利署名是否享有著作权?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利权和著作权不一样,专利完成署名后不一定享有著作权,这两种权利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比著作权短,完成一项专利之后,需要向专利机构申请才能获得专利权,但作品完成后就取得相应的著作权。

四、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是否属于人格权?法律依据有哪些?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是人格权,是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中的一种。著作权是综合性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的财产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著作权的人身权是有专属性的,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转让给他人的。

五、知识产权中的署名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包括署名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又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有14项,著作人身权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六、"知识产权是否包括署名权?"

1、知识产权包括署名权。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署名权就属于其中对作品拥有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七、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中对于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3条“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中对于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是哪些”相关。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我们有专业律师24小时在线答疑。相关补充1涉外知产侵权诉讼中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补充2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怎么规定的?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的规定如下

1、特殊标志一般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2、特殊标志的申请人一般是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备者;

3、其他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74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23条

八、知识产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制度

(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五)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七)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九)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七)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九)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相关。如果您的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咨询按钮并简单描述您的法律问题,以便律师了解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相关补充1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怎样确定管辖权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相关补充2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十一、知识产权专利案的管辖法院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管辖,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利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执行,即可以作为第一审法院的是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②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实际需要,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十二、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1、专利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发生地。

2、商标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3、版权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1]《商标法》 第十三条
[2]《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1]《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2]《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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