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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并过户的房产能撤销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6-23 08:21:22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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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并过户的房产能撤销吗?
赠与公证并过户的房产能撤销吗?

一、"赠与公证并过户的房产能撤销吗?"

律师解答
赠与公证并过户的房产一般是不能撤销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严重侵害的程度主要从侵害行为后果判断,但是,严重侵害行为无需达到已构成犯罪的程度,只要受赠人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利益,即构成赠与撤销的法定事由。但受赠人实施侵害行为时,主观上须为故意,因为如果受赠人主观上为过失或重大过失,说明受赠人的主观恶意并不明显,不应构成法定撤销权的理由;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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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二、公证赠与房产合同能否撤销?

1、经过公证但未过户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如果赠与人拒绝交付捐赠的财产,受赠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

2、但是,受赠人不履行捐赠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捐赠财产权利转移前,捐赠人可以撤销捐赠。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和道德义务性质的捐赠,是不可以撤销的。

三、民法典规定房产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撤销,但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四、"公证后的房产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但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五、"赠与房产是否可能被撤销?"

赠与的房产已过户还能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六、房产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问题解析】
房产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一般不可以撤销,但如果具备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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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七、房屋赠与协议书是否可以撤销?

经过公证过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但因房产所有权对外以登记为准,所以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可以进行买卖房屋,虽受赠人可以依赠与合同维护权益,但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对受赠人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八、是否房屋赠与后可以通过公证申请撤销?

询问者你好不能撤销。

九、2000年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您好!赠与以过户为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中已过户是比较难要回来的。赠与以过户为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已过户是比较难要回来的。

十、公证赠予的房屋未过户,公证书能否在某些限制的时限内失效

答您好!您母亲带上身份证原件、房屋证原件和您带上身份证原件,一起到公证处去解决就能够了。

十一、房产证过户时可以撤销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拆迁房的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参考如下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拓展资料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十二、房屋赠与中,赠与已经公证且过户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您好!房屋已经过户,就意味着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已经隶属《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姓名的那个人,赠与做法已经完成,不能够撤销。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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