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解散要件与法律确定
专业分析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确定清算人,为全体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2、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
3、清理合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4、存在剩余合伙财产的情形下,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报送清算报告,注销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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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一条
三、合伙公司解散初创公司会计如何应对?
1、能够再次草拟。
2、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股东如欲退出公司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股权转让;二是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认可,并享有优先买下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3、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或者短信联系。
四、做哪些清算工作?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清算可按以下环节进行1. 确定清算人。
2. 清算公告及债权登记。自清算人确定之日起10日内,由清算人向债权人发出清算公告,依法进行债权登记。
3. 清算人负责了结合伙企业未完事务,清缴税款。
4. 清算人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 清算人负责进行债权追偿及债务清偿。合伙企业除应支付清算费用外,依法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
6.合伙企业剩余资产分配。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仍有剩余的,则应按合伙协议约定或法定的比例在合伙人间分配。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就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 办理合伙企业登记注销手续。
9.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后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仍可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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