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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05:02:22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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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人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一般伤残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二、人伤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公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五、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十级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望采纳!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六、特大交通事故伤者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17条
[2]《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18条

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其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八、"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统计发现10级8级伤残占了80,也就是说交通事故中除去死亡,在伤残等级方面受“轻伤”的人居多数。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以下

1、十级残疾赔偿金各个省份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

2、被扶养人生活费各个省份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

3、医疗费赔偿金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5、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者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地区不一样,支持的金额也不一样。但一个级别不会超过5000元11、后续治疗费以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鉴定机构的意见也可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12、车辆及财物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九、"交通事故中人员伤残赔偿标准"

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3、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十、退休教师车祸右小腿截肢,伤残程度为6级,具体伤残赔偿金数额未知。

对方承担全责的情况下,大笔赔偿费用大致为以下各项之和。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25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5、住院护理费=23元/天×住院天数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50%

8、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9、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元×扶养年数×伤残赔偿指数10.精神抚慰金1万以内

十一、残赔偿标准和具体赔偿项目。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

7.3万元;农村标准

1.87万元;

2 、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5、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

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1、后续治疗费事;

12、车辆及财物损失。

十二、"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额在八万左右。具体需要结合户籍性质、是否有被抚养人以及收入状况等综合判断。  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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