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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的条件

来源:法否网 2025-08-23 00:39:38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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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的条件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的条件

一、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条件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行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

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以上是对新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采纳哈。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三、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五、行政诉讼时效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对于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

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这是对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你。

六、"使诉讼时效中止的事件及其法律规定"

使诉讼时效中止的事件包括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这些情形是法定的,当然,在这些法定情形中止后,并不必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还需要保证这些时间出现在诉讼事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七、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与适用条件。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1、人身权的请求权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权4、形成权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6、认购人是基于对国家和对金融机构的信赖购买债权的,他的投资具有类似于储蓄的性质,所以由国债和金融债产生的支付体系请求权不应该适用诉讼时效。

7、基于投资产生的缴付出资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的保障,也是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足额出资也是公司法定义务,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的原则。

8、如果对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超过诉讼时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无主物。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侵权行为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由于是债权,所以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八、"当事人因挪用特定款物被立案侦查,起诉的方式有哪些?"

从你提供的信息能够推断,甲应该是公司而非个人。乙应该也是公司。如果是这样,乙应该诉讼甲! 为了更好地分析具体情况,节约相互时间,建议来电或当面询问律师,如果要得到具体的法律帮助,最好直接委托律师。

九、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在何种时间提出是有效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十、行政诉讼的流程和时效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法院在什么情况下能够不受理。

通常要受理的,不受理向你下个裁定,你不服能够上诉再者就是行政诉讼都是异处管辖,问问在哪个法院。如果无管辖权是不受理的。

十一、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法律后果

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87条

十二、"诉讼时效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借款纠纷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2]《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3]《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
[1]《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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