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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8-10 19:27:13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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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合同不成立,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规定很明确,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就是“财产返还”和“折价补偿”,今天就来简单分析一下“财产返还”和“折价补偿”两个问题。

1、财产返还财产返还,顾名思义就是把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通过合同关系转让)要求相对人归还(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给自己,从法律层面上讲属于财产返还请求权。财产返还时,都应该返还哪些财产,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一是财产出现增值、贬值情况时,如何确定返还范围才能保证相互返还的公平性;此时要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受让人的经营或添附等行为与财产的增值、贬值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当事人之间合理的进行分配、分担,避免其中任何一方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获益;二是财产返时孳息是否需要返还;在涉及财产返还时孳息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应当区分占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来确定,但不论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都是无权占有,既然是无权占有,不论是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都无权获得占有物的孳息,此时就应当理解为返还原物的范围包括了原物和孳息。但善意占有毕竟不同于恶意占有,为了区别起见,善意占有人可以向权利人请求支付因维护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就是在原物因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不能返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折价补偿,其性质属于不当得利返还。在原物不能返还的情况下进行折价补偿,应当当事人之间合同约定的价值(或转让价款)为基础,然后与原物灭失时所得的价值补偿或再次转让的价款进行比较,差值部分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或分担;此处折价补偿虽然性质上属于不当得利,但要与民法传统上的不当得利制度区别开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一是返还范围;二是是否区分善恶义;三是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无论是财产返还或是折价补偿,都应当充分考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益平衡问题,此时要求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可能的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不能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使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获益。
合同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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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返还财产、折价补偿等。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

1、返还财产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对方负有返还财产义务;

2、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不能返还或者无法返还时,应当折价以金钱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补偿;

3、赔偿损失过错方应当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三、可撤销合同无效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在还没有被撤销之前是属于有效的。如果合同已经被撤销了,此时合同自始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4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基于重大的误解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是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47条

四、合同效力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变换、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自始不能律约束力(《合同法》第56条),即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而不是从被撤销之时起无效。一旦合同被撤销,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原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而主张任何权利或享受任何利益,例如当事人不得请求继续履行或要求另一方承受违约职责。合同被撤销以后,虽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但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因该合同获到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无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犯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两方都有犯错的,应当各自承受相应的职责。(《合同法》第58条)。二、行使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返还财产所谓返还财产,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对其已托付给另一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另一方托付的财产则负有返还另一方的义务。关于返还财产的问题应注意到以下几点第一,从返还财产的目的来看,返还财产旨在使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而不是使当事人处于合同被履行后的状态。通过返还财产应使当事人恢复其对原物的占有,其从另一方那里所得到的财产利益也应返还给另一方,从而使当事人在财产利益方面完全达到合同成立前的状态。因此,合同成立前的状态与当事人现有的财产状况之间的差距,就是当事人所应返还的范围。第二,返还财产的爱人仅限于原物及因原物所产生的孳息。如果当事人接受的财产是实物或货币时,原则上应返还原物或货币,不能以货币代替实物或以实物代替货币。如果当事人接受的财产是利益,则应以当时国家限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折合成钱款予以返还。如果原物已遭到毁损灭失,返还财产已在客观上不可能,应当怎样处置呢?不能返还包括事实上不能返还和法律上不能返还两种情况,事实上不能返还主要是指标的物已经变形、毁损等发生质的变化,例如,木材已经制成家俱,建筑手续已经建成大楼;法律上不能返还主要是指财产已经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已获到该财产的所有权。当出现不能返还的情况时,接受履行的一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职责。如果第三人获到财产时出于恶意,则所有人有权请求第三人返还财产。如果返还财产虽有可能但在经济上极决裂理(例如,机器已经被安装,如果要返还则要拆卸并因此将遭到极大的损失),则《合同法》第58条,当事人不应该请求返还财产而应当要求折价赔偿。第三,一方行使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原则上不应当考虑另一方可否具有犯错的问题。这就是说,另一方如果接受了一方托付的财产,只要该财产仍然存在或能够返还,便应当负有返还职责而不顾其在主观上可否具有犯错。当然,如果其主观上具有犯错并给另一方导致损失,则应当负赔偿损失职责。(二)赔偿损失合同被撤销以后,也将产生赔偿损失的职责。《合同法》第58条限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犯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两方都有犯错的,应当各自承受相应的职责。”合同被撤销后的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是第一,损害事实的存在。所谓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指当事人确因合同被撤销而遭到了损害。损害必须是事实上发生的且能够确定的,而不是当事人主观臆测的和设想的。当事人一方要主张赔偿损失,必须要证明损害的事实上存在。因合同被撤销所导致的损失包括两方面一是在合同订立经过中,因一方恶意谈判、欺诈、泄露商业秘密等给另一方所导致的损失;二是在合同履行经过中非犯错的一方因另一方的犯错(如欺诈、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所受的损失。第二,赔偿义务人具有犯错。《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犯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两方都有犯错的,应当各自承受相应的职责”,可见,犯错是重要的构成要件。犯错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例如违背了法律限定、采取了欺诈和胁迫手段、乘人之危等。如果是一方犯错,则由犯错的一方向非犯错的一方承受因其犯错而给另一方导致的损失。如果是两方犯错,则应适用两方犯错原则,即两方的犯错程度来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职责。例如一方是有意的而另一方仅为过失,则有意一方的职责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职责。如果犯错相当,能够由两方各自承受自己的职责。如果两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因此获到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三,犯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一方或两方的犯错与另一方或两方遭到的损失之间的前因后果联系。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则即使一方具有犯错,也不会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在合同被撤销以后,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已不复存在,那么非犯错方提议赔偿的请求权的是什么?通常认为,请求权的在于其因另一方的犯错而遭到了信赖利益的损失,也就是说,他因信赖合同将有效而支给了各种订约和履行花费,而因合同无效使这些花费未能赔偿,因此有权要求犯错方予以赔偿,而犯错方赔偿的范围主要限于因信赖合同将有效而支付的各种订约和履行花费,而不应当包括合同在有效的情况下得到的期待利益的损失(如未能得到标的物及利润的损失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56条
[1]《合同法》 第58条
[1]《合同法》 第58条
[1]《合同法》 第58条
[1]《合同法》 第58条

五、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有过错的要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

3、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继续有效。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需要注意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其核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相关。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相关补充1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责任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补充2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自始无效。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并不等于不产生其他法律后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六、合同无效被撤销的后果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五十六条
[1]《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1]《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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