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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如何赔付赔偿金额从何而来

来源:法否网 2025-12-04 03:35:29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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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如何赔付赔偿金额从何而来
员工工伤如何赔付赔偿金额从何而来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工伤赔偿金工伤劳动者获得的赔偿金"

关于“工伤需要支付赔偿金,工伤赔偿金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三、工伤员工去职赔偿金的计算工伤者工伤赔偿金计算。

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rn(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rn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限定犯错的,无赔偿;不具有法定犯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经济赔偿金。rn(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rn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限定犯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不能定犯错的,无经济赔偿。rn(三)违法解除合同rn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赔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rn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经济损失。rn(四)劳动关系终止rn隶属用人单位破产、被注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rn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rnrn二、工伤方面rn(一)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工人,无赔偿。rn(二)判定为五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贴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rn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限定。rnrn《劳动合同法》rn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rnrn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rnrn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r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rn(二)未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rn(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r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r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rn(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n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nrn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r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rn(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的;r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r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r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r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r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rn(一)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未能就变换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rnrn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公司工人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rn(一)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rn(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rn(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n(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rn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rn(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时限的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rn(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rn(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rn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限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再次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要求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nrn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定解除劳动合同r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rn(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本领的;rn(三)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内的;rn(四)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rn(五)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五年的;rn(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rnrn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rn(一)劳动合同期满的;rn(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rn(三)劳动者丧命,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丧命或者宣告失踪的;rn(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rn(五)用人单位被注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遣散的;rn(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rnrn《工伤保险条例》rn第三十六条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r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薪水,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薪水;rn(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准则为五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限定为其交纳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事实上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n经工伤工人本人提议,该工人能够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rnrn第三十七条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r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水,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水,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水,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水;rn(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4]《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5]《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6]《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8]《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9]《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10]《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1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1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四、因公受伤工伤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哪些?因公伤害如何赔偿?

1、工伤但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单位还是要支付工伤期间的误工费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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