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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承权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8-09 23:44:14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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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承权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没有继承权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一、"没有继承权,是否有赡养义务"

以下为您解答有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论是否继承财产,都应当对老人进行赡养,在你这种情况下,你和你的哥哥姐姐都有义务对老人进行赡养,对于老人的各项支出,你们几个应当进行均摊,还有四种情况第一、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有例外;第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第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鉴于你对老人进行了大部分的赡养义务,你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 第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你的哥哥姐姐没有对老人尽抚养义务的话他们无权继承财产。

二、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法律标准与适用

【问题解析】
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不一定就有享有继承权。
有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必须属于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
如果有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等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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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125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三、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法律上的标准

律师解答
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不一定就有享有继承权。有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必须属于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如果有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等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125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四、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问题回复如下以下为您解答有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论是否继承财产,都应当对老人进行赡养,在你这种情况下,你和你的哥哥姐姐都有义务对老人进行赡养,对于老人的各项支出,你们几个应当进行均摊,还有四种情况第一、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有例外;第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第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鉴于你对老人进行了大部分的赡养义务,你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 第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你的哥哥姐姐没有对老人尽抚养义务的话他们无权继承财产。

五、"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没有遗嘱,可以不继承或少继承。

六、继存权与赡养义务的对等关系赡养权和继承权是否可以互相替代?

有关系,但不是对等关系

七、同父异母的弟兄在老人过世后能否继承房屋的权利?

赡养义务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爸妈与养娃儿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差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爸妈抚养的成年娃儿。凡名义上收养,事实上上未与养爸妈共有生活,或者虽经养爸妈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娃儿,不是该义务的主体;3后赡养义务的爱人是短缺劳动本领又短缺生活来源的养爸妈。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短缺劳动本领,二是短缺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有,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爱人;4后赡养义务的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差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通常娃儿对爸妈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爸妈与养娃儿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八、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如何保护赡养老娃儿的合法权益?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愿继承,遗愿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你想惩罚不赡养老人的娃儿,能够直接立遗愿,在遗愿中明确写明该娃儿不享有继承权。如果不立遗愿,就采用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不赡养老人的娃儿能够少分或不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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