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

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否网 2025-11-03 08:59:47 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
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

一、"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

  (一)法律或司法解释,法律文书可以直接引用的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定)第三编“执行程序”除执行参与分配问题和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问题外,其余问题都有基本规定可查。  

2、《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定)第一编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主要规定对抗拒执行、不协助执行行为的制裁措施。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执行程序”(1992年)是对民事诉讼法的细化,并规定了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问题。其中部分已经被修订。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对以往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并规定了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问题。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是对2021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细化。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1年)执行实施工作中运用最多的法律依据之一。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1年)这是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较为完备的规定。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21年)对上一司法解释的修正。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21年施行)对上二司法解释的修正。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21年)具体的执行措施依据。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2021年)单项工作规定。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对上一司法解释的修正。  (二)“法或法发”字号的文件,法律文书不宜直接引用  

13、人民银行、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1980年)单项规定。  

14、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对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的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通知》(1996年)单项规定。  

15、最高院、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2021年)单项规定。  

16、最高院、国土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21年)单项规定。  

17、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证券委《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年)单项规定。  

18、最高院、人行《关于人民法院查询和人民银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联合通知》(2021年)单项规定。  

19、中政委、最高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2021年)关于结案方式与标准的单项规定。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单项规定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2021年)关于执行工作要求的规定  

22、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2021年)单项规定。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4、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分权流程管理办案指南》(2021年)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的每一步在程序(以及部分实体上)的操作要求。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股权,股东有权执行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新公司法针对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规定,强制执行程序中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时无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及满足优先购买权期限即可股权转让中出让方交付股权的义务也是较难执行的一个问题,经常受制于公司不配合的消极行为,甚至还可能受制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这些问题不解决,股权转让仍然会落空因此,应认定公司负有协助执行生效裁决的义务,并责成其协助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等所有相关事项,对于怠于协助甚至于设置障碍的行为,可依妨害民事诉讼予以制裁,从而不必再对公司另行提讼五、股东死亡时其股东资格可否继承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作为私人财产,其价值可能相当可观,而且股东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继承人取得股权有合理的预期,因此其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如果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则从章程的约定

四、股权转让案件的法律依据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单方作为原告且以公司为被告提讼时。(三)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纠纷的诉讼当事人确认问题1、也不参加作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等情形)第一种方式、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主要针对的是合同法律关系。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公司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

3,股权被稀释或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公司增资扩股可能会引发两种诉讼,如果允许公司作为当事人(尤其是原告)提起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另外

1、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被告方应为有义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司或提供协助义务的公司其他股东(若公司其他股东存在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擅自变更的股权登记恢复到初始登记状态与前三类诉讼性质所不同的是,所以,若公司不是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我们认为,就此种诉讼而言,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所以,直接将公司或企业的股权转移到自己个人名下或者自己指定的人员(包括虚构的人员)名下的行为”。若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认为股权转让方存在违法,所以,应当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主要存在两种诉讼方式、违规或欺诈等情形,维持现有的工商登记状态,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股权进行了错误登记或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变更登记而引发的诉讼不应当直接属于因公司股权转让而引发诉讼纠纷的范畴,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可以单方作为原告或与转让方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对公司股权所进行的错误登记,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负责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另一种诉讼是围绕增资扩股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诉讼。(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股权进行了错误登记或对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变更登记而引发诉讼的当事人确定问题。

2,该类诉讼所产生的诉讼只能是,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如果涉及工商变更登记外股权转让事宜的、以转让方为被告。

3,还可追加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主要是因为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而且实际受公司某一股东(一般是控股股东)所控制,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种方式,往往是控制公司的股东以自己名义或公司名义与公司部分股东或第三人签署出资或投资协议,主张确认针对股权转让所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方式,而原告方则可能是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股东或公司、违反《公司章程》并且损害其股东利益(如优先购买权等)而提起的诉讼、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被告应当是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主张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方式,被告方应当是公司和在关于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的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一种是对增资扩股持异议股东作为原告所提起的诉讼,公司不宜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当事人确定问题,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还必须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进行通过,若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不给提供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而产生的纠纷,很容易造成一方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假借公司之名滥用诉权;而且在一般情况下,而且此种情况下,此种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判决期限内履行法定的工商登记职责,还可以将股权转让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此类诉讼的原告应当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其他股东,我们认为,该类诉讼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往往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还包括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其中一方签订人可能是公司)。公司增资扩股往往会导致部分股东的持股比例减少;

4,其被告方当事人一定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程序合法有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未经工商登记的股权能否对抗强制执行
股权质押在哪里办理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收购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股权质押在哪里办理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2025-11-0312 人看过

    一、股权质押在哪里办理,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你好,股权质押在哪里办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2025-11-039 人看过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在转

  • 未经工商登记的股权能否对抗强制执行

    2025-11-034 人看过

    一、未变更工商登记的股权能否对抗强制执行 1、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公司设立时,制定的初始章程应报经工商部门登记后才能生效。公司存续期间经法定程序修改的章程,自股东达成修改章程的合意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工商登记并非章程的生效要件。2、股东资格的确认股东身份的确认,应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

  • 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

    2025-11-0310 人看过

    一、法院执行股权的法律依据?   (一)法律或司法解释,法律文书可以直接引用的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定)第三编“执行程序”除执行参与分配问题和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问题外,其余问题都有基本规定可查。  2、《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定)第一编第十

  • 上市公司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收购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2025-11-0217 人看过

    一、上市公司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收购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上市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是不能强制收购的,如果股东是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

  •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

  • 一、六个人合伙股权分配,合伙人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恭喜你,

  • 一、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效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商一致;3、股权变更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变更,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

  •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 一、我想请教一下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吗 1、股权作为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的形式也是会有所不同的,对于国有公司的股东,有的也是可以对股份进行购买,然后对股份进行转让的,那么想要将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因为是国有公司的股权,那么在转让方式上面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山东鲁泉律师事

  • 一、股权转让中扣除合理费用中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1、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有所不同。一般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要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征企业所来得税)等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

  •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有效吗 股东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 一、法律依据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啥办法解决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

  • 一、公司法如何规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

  • 一、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一定会导致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吗 合同是有效的,该合同的存在与效力如何,并不影响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

  • 一、股东股权转让,股东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的问题 你好,我通过相关法律了解到从理论上讲,股东的出资是可以转让的,由于公司的性质不同,法律(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部门法)对出资转让的限制也不同。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内部转让不涉及第三人(公司外、股东以外)的利益,股东之间

  • 一、万州区认缴股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

  • 一、公司法人能起诉股东吗,有何规定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当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等情形,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或追讨出资。《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