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来源:法否网 2025-07-15 15:56:05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一、未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方式推定为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要求后于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行对主债务人主张权利,在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方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解决方案

《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三、未约定保证份额,应如何承担责任?

1、未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四、"未约定保证份额应承担何种责任?"

法律规定,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一般责任保证。由侧重保护债权人转而侧重保护保证人利益。因此,新法实施后如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的,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即推定为一般保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

五、"未约定保证份额该如何承担责任"

1、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2、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六、当事人在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何确定保证方式?

你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七、"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方式如何承担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成立一般保证则要特殊约定,这事实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

八、未约定保证份额应如何承担责任?

《担保法》第12条“同一债务人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由此可见,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了王某的保证分额,则王某只承担保证份额的连带责任,银行不得要求王某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王某的保证分额,则银行这样的做法是对的,合法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12条

九、未约定保证方式怎么办?

法律分析《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律师提示以上是对“未约定保证方式怎么办?”的问题解答。如果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议继续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加专业的律师解答。相关补充1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办?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相关补充2担保期限怎么约定?一、担保期限怎么约定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责任怎么承担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责任的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十、保证中未商定保证时限的保证人可否有职责?

一、保证职责时限有多长时间对于连带职责保证而言,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保证证职责;如果债权人在保证职责期间期满后才提议该要求,则保证人无须再承保证证职责。保证职责时限是指保证人承保证证职责的存续时间。《保证法》限定,通常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商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限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限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诉讼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限定。连带职责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商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保证证职责。在合同商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限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保证证职责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职责。从以上限定能够看出,对于通常保证而言,保证期间是对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诉讼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限要求,如果符合此时限要求,则债务人被强制执行后,债权人仍得就未实现的债权向保证人提议请求;超出此限,债务人虽不得因此拒却债权人请求,但债权人不能再要求保证人承保证证职责。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时限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期满之日起计量。也就是说,在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时限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时,债权人能够任意要求债务人履行;在债务人仍然不履行时,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留出肯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期满时开始计量保证期间。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如何登记程序是什么?
担保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结婚证能担保什么?
民法典担保期限具体为多长时间有没有法律依据
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民法典担保期限具体为多长时间有没有法律依据

    2025-07-153 人看过

    一、民法典担保期限具体为多长时间,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担保期限一般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

  • 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2025-07-153 人看过

    一、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方式推定为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要求后于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行对主债务人主张权利,在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方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 结婚证能担保什么?

    2025-07-158 人看过

    一、结婚证能担保什么 1、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虽不能做担保贷款,但可以用来佐证夫妻关系,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除了担保人外,当事人还可以以房屋、动产作为但保物。二、没有结婚证怎么领证没有户口本怎么领结婚证? 很高兴能够为你解答“没有户口

  • 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如何登记程序是什么?

    2025-07-157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如何登记,程序是什么 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将材料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3、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调查、审核材料,转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4、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将审批转交镇街国土城建

  • 担保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2025-07-159 人看过

    一、担保合同的形式有几种? 您好!你问的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几种,担保有以下几种方式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的权利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

  • 一、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有权利提前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

  •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一、有银行抵押债权融资合法吗 1、银行做债权抵押贷款不合规范,银行没有债权抵押贷款这个产品。  2、银行有类似的品种,例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3、抵押债权融资简介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

  • 一、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一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质权合同跟质押合同没有任何区别,质权实际上就是通过质押合同设立的,一般在设立质权的时候必须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要写清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等。

  • 一、担保人是什么?贷款人跟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你好,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贷款人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

  •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时,应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即使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妨碍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如第三人主张主

  • 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啊,规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二、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

  • 一、抵押登记无效纠纷打官司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

  • 一、过了担保期如何处理? 1、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2、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3、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按下列情况确定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在贷款还没批下来可以撤销担保吗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撤销限制令,担保人的权益可以通过诉讼向贷款人要回; 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银行向法院起诉,被告人去不了法院,也没能力还款,银行会向法院申请保全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之

  • 一、个人贷款担保人可以变更成担保人吗,担保人有哪些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

  • 一、有房子抵押贷款可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买合同银行会给贷吗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

  • 一、我朋友想要抵押贷款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啊 房屋抵押贷款分为向银行贷款和向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因为各贷款企业要求不同,无相对固定的统一标准,下面是向银行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第一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交由银行扣押)

  • 一、没有固定工作想个人无抵押贷款开个店铺可以吗 1、可以,但需要提供抵押物,还需证明偿还能力。2、所需材料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