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的必备条件与法律规定"
进行结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是1.男女双方自愿结为夫妻;
2.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3.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去办理结婚登记;
4.双方不具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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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4]《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二、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条件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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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哪些条件是合法的?
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双方不能结婚;
2.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人不能结婚;
3.有配偶者不能再与他人结婚;
4.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不能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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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四、"哪些条件禁止结婚?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吗?"
律师解答1、重婚;
2、双方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未到法定年龄。第一种无效情形是重婚,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属于无效婚姻。第二种无效情形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种无效情形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除规定之外的其他有瑕疵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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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五、复婚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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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三条
六、《婚姻登记条例》申报条件结婚登记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七、民政局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如何准备结婚材料?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八条
[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2]《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八、"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九、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法律上具体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十、我们国家的结婚登记有什么条件限制?
一、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十一、领取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依照我国婚姻法的固定,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由此可以看出只有依法提交了上述各项证件后才能够依法领取额结婚证。
十二、结婚登记的必备证件认识四五年,需要开未婚证明吗?
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结婚登记必备条件是什么没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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