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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儿子的归属问题

来源:法否网 2025-02-01 13:00:26 14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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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儿子的归属问题
离婚时儿子的归属问题

一、离婚时有一个儿子,是判男方的还是女方的。

如果夫妻离婚只有一个儿子怎么判?
这个会实际情况谁更适合抚养儿子来判决。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我是初婚而老婆是二婚,与前夫有一女判给前夫,现和我也有一女的是否算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老婆有精神病离婚小孩判给谁

1、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这种情况判决由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如果任意一方患有精神病,无法对孩子进行照顾的话,那么是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如果女方是精神病的话,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会考虑这个因素的。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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