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实缴出资的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未缴纳出资完毕的股东应在未缴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二、未实缴出资的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清偿责任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未缴纳出资完毕的股东应在未缴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三、"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的责任"
【问题解析】1.对公司和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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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解释(三)》 第十三条
[2]《公司法解释(三)》 第一百四十七条
四、未实缴出资股东是否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实缴出资也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因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不再以实缴出资为依据,因此即便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也需要以其认缴的股份额度为限承担责任。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条
[1]《公司法》 第三条
五、未实缴出资股东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解析】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条
[1]《公司法》 第三条
六、未实缴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吗?
【问题解析】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三条
七、"未提起破产程序而未能支付到期债务时能否要求股东提前承担出资责任"
你好,不是;当公司目前不能清偿债务,公司债权人发现有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可以以该股东与其他股东为被告,要求承担出资责任,无须证明公司资不抵债、提起破产申请。
八、公司股东不缴纳出资,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未按时缴纳出资的,需要补缴出资,同时,还要对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按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九、未实缴出资公司可能承担债务吗?
法律分析未足额出资股东负有下列义务1、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未实缴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吗”相关。如果没有找到符合您情况的答案,欢迎随时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相关补充1公司破产后公司债务谁承担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相关补充2子公司对母公司债务负责吗子公司为独立法人,不为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
十、企业股东不按时缴纳出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股东未按时缴纳出资的,需要补缴出资,同时,还要对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按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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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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