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和无效条款
一、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格式合同不同于其它合同,它是由提供合同的一方事先拟定好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因此,合同法规定要求提供格式合同者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对这些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在订立合同时,未尽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的义务,属于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不公平条款,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二、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之所以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即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款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而并不是说整个合同无效。
因此,该免责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是有效的,但是《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合同免责效力的消极条款,如有以下情形,免责条款不成立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三、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
合同中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是造成对方重大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就是属于无效的。无效的条款自始至终就不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免责条款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事先进行约定。免责条款主要是为了限制当事人未来的责任。
四、"合同免责条款无效解决方法"新合同免责任条款无效解决方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相关。没有合适答案,你可以详细描述您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对应诉求,我们会匹配出更适合您的律师。相关补充1建设施工合同有什么常见无效情形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相关补充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都有什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
六、合同法免责条款什么是合同法中的免责条件?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关于免责条款有一定的限制,特别是提出格式合同一方如果免除自己的主要责任,使交易双方的利益分配丧失公平性,那么这样的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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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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