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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公证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1-27 20:11:21 2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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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公证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立遗嘱公证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法定公证遗嘱的合法与有效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立公证遗嘱合法有效的方式是由立遗嘱人携带相关的资料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遗产继承对于我国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影响是十分大的,有的时候,被继承人为了减少家庭成员之间因为遗产而发生纠纷的,此时一般都会立遗嘱并进行公证。

二、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更有效具体规定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两个都是属于合法有效的。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123条当中规定,继承开始之后,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办理有遗嘱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按照遗嘱来发生继承的,公证遗嘱也有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123条

三、公证遗嘱是否具有优先效力?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证遗嘱的效力不是优先的。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民法典没有确立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避免赋予公证遗嘱过于绝对的优先效力,切实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给予行动不便的立遗嘱人更多选择,给立遗嘱人的自由意思以最大尊重的立法表示,避免从形式或客观限制条件上影响其真实意愿。

四、到遗嘱公证处公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继承人需要提出公证申请,到遗嘱公证处递交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公证机关法律规定对所申请的遗嘱公证进行核查,确认符合法律的继承规定后进行审批,给继承人发放遗嘱公证书。

五、"遗嘱公证的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的程序大致如下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向公证处提交相关材料。

3.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

4.制作公证书。实践中各地公证机关对公证程序和细节会略有差异,可事先向目标公证处电话咨询,更为妥当。

六、口头遗嘱是否被法律承认?如何办理?

你好,可以办理,委托律师。《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十六条
[2]《继承法》 第十七条

七、公证遗嘱应遵循哪些法定程序?

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

4、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八、遗嘱公证一般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  

1、排除效力。公证遗嘱能够有效地确认遗嘱指定受益人的遗产继承人身份,而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从而有效实现遗嘱人对身后事务及财产的处置意愿。  

2、优先效力。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指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发生冲突,以公证遗嘱为准,即确认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再执行。  

3、证据效力。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以公证书形式做成,是一份具有特别证明力的法律文书。公证遗嘱除了指定受益人,对遗产进行处分以外,还有诸多证据功能。

九、立遗嘱人必须与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吗?

公证处办理公证要求立遗嘱人当面签字,见证可以上门进行。

十、公证遗嘱一般需要说明的

公证遗嘱特别说明  

1、,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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