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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来源:法否网 2025-03-16 05:06:21 1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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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是否是法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是法人,但有限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如果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相关立法人员的解释,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的限制,是为了防止发生大规模的变相非法集资,但该规定已对很多创投型的有限合伙企业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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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二、"有限合伙企业法律界定设立条件的确定和法律适用"

专业分析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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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限合伙企业如何设立子公司?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1.合伙企业法之所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负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是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上市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存在已经切断了连带责任传导至上市公司的线路,因此,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反过来讲,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3条

四、新合伙企业法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规定包括哪些?

专业分析
合伙企业法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
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六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五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七十六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要求和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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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伙企业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有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是由合伙协议约定的,而不是看是有限公司和其他自然人组成的企业。是不是有限合伙要看合伙协议。

七、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嗎?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就是法人。合伙企业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相关法则规定“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八、国有独资企业破产后,有限合伙人的资产如何处置?

你好,涉及事项比较多,可以和律师预约时间,为你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

九、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比较

1、合伙企业1优点设立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来说承担有限责任。2缺点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2、1优点A. 有限责任公司既保留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的优点,又克服了股权分散、股东责任心不强的缺点;B. 有限责任公司既继承了公司股份可转让的优点,又克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于频繁的缺点;C.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便,内部管理比较容易。2缺点A. 有限责任公司筹资规模和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无法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竞争;B. 公司转让股份限制严格,甚至在股东对公司经营不满时,也不能自由转让出资,不利于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

十、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名称要求

一、设立合伙企业步骤第一步领取(也可从工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

5个工作日);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0个工作日);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第六步持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去公安局审批后,到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然后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证件。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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