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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法否网 2025-08-01 02:17:41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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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符合法定条件就有效。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三、拆迁合同是否有效保险公司要求销户证明才能赔偿,以前签订的拆迁合同有效吗?

出不出庭是你的权利。不过,法院不会因为你不出庭就不审理案件了,缺席审理和裁判是常事。不出庭,其实是丧失了为自己辩护和发表意见的机会和权利,对自己是不利的。

四、无效合同拆迁后,合同是否有效?

以农村宅基地有营业执照补偿为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的规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二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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