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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孕妇胎儿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1-13 20:31:38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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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孕妇胎儿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规定
交通事故孕妇胎儿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规定

一、"事故孕妇胎儿死亡赔偿金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胎儿和孕妇死亡的,赔偿金要按照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支付20年的费用就行,由于胎儿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因此胎儿死亡是没有死亡赔偿金的,所以只需要支付孕妇的赔偿金就行。

二、项规定会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有两类;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三、"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出现车祸之后,伤残赔偿金按照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实际年纪进行计算,若受害者的年纪在75周岁以上,支付5年的费用就可以,此外还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

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法律的规定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具体的法律标准。具体可以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胎儿死亡赔偿金额怎么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以广西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9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05.2元那么,60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死亡者可得到173800元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死亡者可得到46104元死亡赔偿金。如果死亡者75周岁以上,那么城镇居民死亡者可得到43450元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死亡者可得到11526元死亡赔偿金。注意事项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误工费单位应当出具你和老公月工资收入证明和误工损失证明,如果你们的月收入超过当地个人所得税征收额的话,还应当出具完税证明。

2、精神损失一般是在身体或者精神收到严重打击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由法官实际情况自由裁量,你的情况我的看法是,一般是不会支持你的精神损失请求的。

3、除了医药费、误工费,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于你妈和孩子的伤情不重,一般不会产生后续治疗费、残疾用具费、残疾赔偿金以及康复费等因残疾发生的费用。

六、"交通事故定残后,死亡的赔偿金是多少"

你好!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审查确定身份情况,并区别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的!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人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七、交通事故中的小孩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各省死亡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交通事故小孩死亡赔偿建议查查当地统计局公布的。死亡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交通事故的处理上,要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肇事车辆一般都已购买了交强险,如果你和对方私了或是和解,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认可赔偿责任。这类案件我们都是通过诉讼把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由来判决确认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的赔付责任,所以与对方最好不要协商解决此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2、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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