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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违约是否存在?

来源:法否网 2025-10-30 09:09:51 2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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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违约是否存在?
附随义务违约是否存在?

一、不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是违约吗?

1、合同附随义务必须履行,不履行附随义务仍然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附随义务指的是合同当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按照常理推断就可以知道,债务人应当履行或者协助履行的义务;合同的附随义务也属于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二、违反附随义务是违约吗?

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是违约的。如若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四、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违约吗?

【问题解析】
附随义务是指那些虽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的目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应该附随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对附随义务的违反,同样构成对合同的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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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六、不履行协议的附随义务构成违约吗?

1、协议附随义务必须履行,不履行附随义务仍然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附随义务指的是协议当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按照常理推断就可以知道,债务人应当履行或者协助履行的义务;协议的附随义务也属于协议义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七、约定违约金是附随义务吗

约定违约金是附随义务吗?是随付义务;与法定违约金相比,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在实践中的运用更为普遍,因此明确约定违约金适用的要件,不仅能够使违约金的法律适用规范化,而且也有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一般来说,约定违约金的适用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的问题 [

1]

1、违约金条款首先,合同要明确约定有违约金条款。通常,违约金条款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条款,但违约金的适用却必须有事先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否则,非违约方就无权主张违约金的适用,法院也不能判令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合同的规定是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依据,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即使发生了违约行为,要求支付违约金也是没有法律基础的。其次,违约金条款的须具体、明确。违约金本身具有预先确定性的特征,约定违约金产生的条件、支付的形式和方法都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针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预先协商确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等具体也都是预先确定的。《合同法》第113条关于损害赔偿额的规定,我国对损害赔偿的范围采纳的是可预见性标准。同样该标准也适用于违约金条款,即预定的违约金不仅可以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还可以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另外,由于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关乎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因此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才能产生效力。违约金条款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在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场合下,合同照样能够履行。此时如果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同样可以通过实际履行、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其它违约救济方式来补偿其所受损失。因此,违约金条款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当事人才能够知晓约定违约金的适用。也就是说,倘若合同是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金条款的确立、变更等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违约行为在我国,违约金本质上是一种违约责任,是法律赋予受害方在违约行为发生时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因此,违约行为的发生是适用违约金责任的前提。违约行为,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具体的合同义务的作为或不作为。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是指债务人应为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附随义务,是指为履行给付义务或保护当事人人身或财产上的利益,于合同发展过程中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义务。一般情况下,违反合同的附随义务不得请求支付违约金,只有在当事人因违反附随义务导致主合同义务履行不能、履行不适当或履行迟延时,才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94条、107条和108条,违约行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其中实际违约又包括履行不能、拒绝履行、迟延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四种形态。当事人可以区分不同的违约形态约定不同的违约金,也可以就某种特定的具体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只有发生了符合违约金条款约定的违约行为时才得适用违约金。如果没有发生约定情形的违约行为,即便有其它类型的违约行为存在,也不得适用违约金责任。另《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当事人可以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责。基于我国民法上公平原则,当发生了不可抗力事由时,当事人即便违约,也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金的适用。

3、当事人过错对比两大法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说,在是否要求违约方主观有过错上各不相同。在大陆法系国家,违约金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债务人证明其没有归责事由即可免责。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也不排除严格责任的适用,如种类债务的给付不能,债务人即使没有可归责于自己的过失,也应承担违约责任。英美法系的合同法则不存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因为英美法认为,是否违约乃当事人的一种自我选择,与主观过错无关,因此不论债务入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均不能以已尽到注意义务而免责。我国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因此违约金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也有人认为,违约金责任属于过错责任,须以违约方具有过错为构成要件;还有不少学者认为,对于赔偿性违约金,责任的成立原则上要求违约方存在过错,而对于惩罚性违约金,由于其乃对违约行为的制裁,因此违约方是否具有过错不影响责任的成立。

4、实际损失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违约金与违约造成的损失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造成损失是支付违约金的前提。对于实际损失与支付违约金的关系,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违约金责任的成立须以损害发生为必要。理由是违约金设定的目的是为了补偿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受之损失,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失,违约方也必须支付违约金的话,违约金责任就失去了其固有的补偿性质。也有学者认为,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非违约方都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理由有

1、违约金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避免损害赔偿的计算及证明困难,以损害作为违约金责任的成立要件显然有违这一出发点;

2、损害应是违约金责任得以增减的条件,而不是赔偿性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当违约行为没有造成实际损害时,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免除赔偿性违约金;

3、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制裁,所以其适用与损害的发生与否没有关联。综合上面所说的,约定违约定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条款,但是双方是可以在合同签订之间协商违约金的存在,多一条此条款,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附随义务是适用于每一个合同,但前提是必须要双方协商好,才能更好的履行合同的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113条
[1]《合同法》 第94条
[1]《合同法》 第117条
[1]《合同法》 第114条

八、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是否构成违约

是,违反附随义务,适用《合同法》第10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附随义务,作为民法理论的新兴,尽管学者们对其理解各有出入,但是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逐步得以确立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107条

九、被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履约保证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经过中违背合同限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导致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保证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保证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钱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证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卷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保证公司出具保证书,保证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通常情况下履约保证是在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职责证书后15天或14天送还。大中型工程保修期为2年至两年,中小型工程保修期为2年。

2,违约保证金已具有定金的性质,能够适用定金罚则对违约方罚没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和违约保证金的主要差别合同中所商定的两种保证金的性质分别,前者为保证房屋及屋内设施的完整性而成立,后者为通常讲的违约金性质。通常无权直接没收前面的保证金来作为另一方承受后面所讲违约的措施,但能够将前面的保证金留置,然后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裁判后留置的保证金能够用于履行法院裁判。以上就是违约金损失履约保证金的相关限定,希望能够帮到你。

十、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但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能否合法?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十一、经理离职需支付违约金吗?特殊岗位补助有限制吗?

员工离职是员工本人意愿来决定的,员工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在特殊岗位,入职前约定工资有相应的在职补助,约定工作年限不得低于多长时间的情况下,员工违约提前离职,那么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高于单位给予的补助金金额。

十二、合同违约责任规定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你咨询的问题,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确定履行的方式。这有同时履行,先后履行等方式。履行的先后可保证合同当事人一方获得利益。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0%。如果违约一方认为金额过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少违约金。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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