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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是否需要承担雇员造成其他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责任?

来源:法否网 2025-06-24 12:35:48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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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是否需要承担雇员造成其他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责任?
雇主是否需要承担雇员造成其他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责任?

一、雇员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赔偿,雇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雇员造成其他雇员人身损害赔偿,雇主要承担责任。但如果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则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二、雇员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雇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雇员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与雇主之间是雇佣劳动关系,雇员的行为是为雇主谋取利益,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民事赔偿当然是由雇主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三、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四、员工履职致人损害,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用人单位仍需要承担,但可以向有过失的员工追偿。
员工履职过程中代表的是用人单位,对外发生侵权时应当由用人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对员工进行追偿。员工无过失的,用人单位不能追偿;员工存在过失的,过失的大小按比例承担。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向员工追偿是有时限的,不是无限的,任意的,前提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且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单纯轻微的过错不构成追偿的前提条件。同时追偿权作为一种诉权形式,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获得全额赔偿。

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雇员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只是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
即使雇员的行为超出雇主的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也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之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9条

六、雇佣关系受伤雇员需要承担责任吗?

雇佣关系也就是个人间的劳务关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七、雇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虽为无过错责任,但并非雇主对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的任何损害都承担责任。如果雇主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免责事由,则可以不承担责任。在我国,关于雇主的免责事由尚无法律规定,但应当包括如下两项;  

1、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07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作为一般免责事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任何场合,都可以免除致害人的责任。如果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害,雇主不应承担责任。  

2、受害人故意。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故意行为承担责任,受害人也不例外。所以,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自己的故意而遭受损害的,自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而雇主不应承担责任。

十、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十二、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受雇者承担责任吗?

雇佣关系中的双方分别称为“雇主”和“雇员”(你所说的受雇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应注意的是,在实践中,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所受的伤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理由是①、雇工完成工作系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利用他人劳动力扩大了自己的活动范围,为其增大了获得利益的可能性,故他应为扩张的范围内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②、雇工在工作中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雇主对雇员的职业活动负有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职责义务。不采取适当的劳动保护措施,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责任。③、雇佣活动是危险的来源,只有雇主能在某种程度上控制防范此种风险,规定雇主无过错责任有利于促进雇主的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意识。④、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现代各国立法的通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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