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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单位犯罪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8-27 04:58:45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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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单位犯罪吗?
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单位犯罪吗?

一、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否有单位犯罪规定?

一般来说,不管是在河北省还是其他省份这个故意损坏财物罪都没有单位犯罪的,都是属于这个个人犯罪来的,因为这个罪的构成主体就是一般主体即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的话都是可以构成的。

二、"故意毁坏家庭成员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故意毁坏家庭成员的财物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涉及的金额巨大,并且对方追究责任的话,那么也是会涉嫌犯罪的,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河南省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他人的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有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法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那么行为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四、"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处罚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破坏经营罪与破坏财物罪的区别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在行为上有相似之处,因为行为人通过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破坏生产经营的同时,必然毁坏公私财物,尽管如此,两者仍有本质区别,应当注意区分(一)主观的目的不同。本罪采用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手段,虽然会造成财物的毁坏,但这不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上述手段来毁坏生产经营,进而达到自己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的不法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仅仅是实现其目的的手段;而后罪其目的就是将公私财物加以毁坏,使其部分甚或全部丧失价值或使用价值。(二)所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财物,即与生活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已经投人使用的机器设备、服役期间的耕畜等。而正是通过这些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财物的毁坏进而实现破坏生产经营的意图。倘若与生产经营无关,如在仓库中备用或闲置不用的财物,即使是机器设备,亦不能成为本罪对象,但可以构成故意破坏财物罪的对象,后者还包括生活资料。(三)直接客体不同。本罪所侵害的是国有的、集体的以及个人的生产经营工常活动;而后者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七、破坏经营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犯罪。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八、河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一般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九、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从犯性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十、河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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