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法否网 2025-10-04 19:59:34 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其死亡赔偿和丧葬费赔偿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受害人对交通事故发生存在责任,对方在交强险外按比例赔偿,具体看案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赔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9、近亲属交通费10、近亲属住宿费11、近亲属误工费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13、被抚养人生活费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以上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主要赔偿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六、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事故发生后索赔的依据和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主要赔偿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七、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和生活费

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确定赔偿基数,如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调整,则应按新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3、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如受害人(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则应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扶养人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至1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

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94.

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40.8万人。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保险责任营养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中伤残人员是否有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
交通事故有保险需要额外赔偿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要求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有双倍赔偿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