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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法否网 2025-01-23 22:26:56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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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您好!你咨询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二、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表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的定义、分类、具体计算、计算方式和标准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到24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那么这就是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了。

四、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标准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2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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