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我们买房子或者卖房子时都会写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而它的模板是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五)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双反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币 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全部结清。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中的关键合同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问题回复如下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2、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3、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等。【法律条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四、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什么形式签订?一般情况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但在正式合同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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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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