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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赔偿依据吗,2023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0-27 03:11:51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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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赔偿依据吗,2023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赔偿依据吗,2023规定是什么

一、2023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有交强险。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2023年新规定误工费赔偿标准

《民法典》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里包括误工的费用。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由主要负责方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其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三、2023年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赔偿依据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赔偿依据,只是赔偿的证据。赔偿依据是应该赔偿多少钱的证明,比如医药费的赔偿依据就是医院出具的诊疗单,发票之类的一些东西。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确定由谁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四、2023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以下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以下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五、清算组未通知债权人的赔偿范围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
清算组未通知债权人的赔偿范围一般以最高债权额为限。股东等清算组成员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义务的,应当对债权人未能及时申报债权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不以股东在公司清算中获得的剩余财产为限,不受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六、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吗?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

七、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事故负主要责任方对事故认定不服,可申请复核吗?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八、无法申报工伤,但可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例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要看交警认定责任书是什么,如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没有交警认定责任书,无法认定是否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九、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是否还需要出具?

这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一、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二、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三、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四、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五、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六、向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这就是说,

1、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事故双方在交通事故中应否承担和怎么承担责任的证据;

2、调解书是双方对事故责任赔偿的解决方案。

十、疾病理赔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保险公司限定赔付

争持不下,请法院断定,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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