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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六十岁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否网 2025-10-21 00:09:36 1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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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六十岁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超过六十岁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认定工伤。
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二、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认定为工伤的必要性分析

按规定,员工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依法领取工伤赔偿。但是,有些员工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还在工作,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因为退休员工继续工作会认定为劳务关系,那么可能会影响认定工伤。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不过,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所以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并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这时候可以主张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

0、被扶养人生活费;

1

1、康复费;

1

2、护理费;

1

3、后续治疗费;

1

4、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即未达15年,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
因此,属于以上情况的,可以积极申请做工伤认定,主张工伤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三、公司拓展训练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参加公司组织的拓展训练受伤,属于因工外出,因工外出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四、"超出60岁的劳务关系能否认定为工伤?"

【问题解析】
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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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五、超龄劳务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六、工伤认定年龄上限60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但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

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未满60岁之前就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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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七、"如何确定上下班路中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人员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本人有十年办案经验,此类案件纷争比较复杂,要本案的事实上情况确定办案的思绪和办法,适用的法律关系也复杂,赔偿要具体情况计量,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置,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八、不缴纳医保的工伤认定+受伤原因

1.只要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一般都会为工伤职工。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需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5.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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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九、"如何申请认定工伤?哪些情况下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应是工伤。如上班中突发疾病经抢救四十八小时内死亡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是工伤.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关系受到暴力伤害有证据证明也是工伤的一种。经工作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系工伤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二十倍计算,丧葬费为工作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六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或四十.有数个供养亲属的每月总计规定不超过职工本人平均工资。计算方式参照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十、六十多岁老人突发脑溢血属于工伤吗?

满六十周岁,不属于工伤,已经过退休年龄,和单位属于劳务关系,单位有过错,按过错赔偿不满六十周岁,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要看年龄、发病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十一、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法律分析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一般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另外,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这种情形则可以积极申请做工伤认定,主张工伤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律师提示以上是“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相关补充1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相关补充2工伤认定以后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吗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之后,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而且受到法律的保护,为员工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和支持。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等。工伤认定书在进行工伤保险赔付的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在遇到纠纷时,时重要的证据依据。一般职工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公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分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

十二、60岁工作受伤可以判定为工伤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所以,可以积极申请做工伤认定,主张工伤损害赔偿。并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这时候可以主张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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