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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之间道路纠纷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13:57:26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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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之间道路纠纷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邻居之间道路纠纷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一、邻居之间道路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对于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涉及管辖问题.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引用法律;
《民事诉讼法》;
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2]《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3]《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4]《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5]《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6]《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7]《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8]《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9]《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10]《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1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
[1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13]《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14]《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15]《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16]《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17]《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18]《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19]《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二、纠纷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专业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33条

三、相邻关系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你好,关于相邻关系民事纠纷怎么起诉来说
上诉人(一审被告)于某,男,

1983年12月24日生,汉族,身份证320×××××××,住南京市鼓楼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王某,男,1982年9月17日生,汉族,身份证号620×××××××,住南京市栖霞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某,女,1985年11月5日生,汉族,身份证号320×××××××,住南京市栖霞区。
上诉人因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鼓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

2、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相关诉讼费。
上诉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有失公正,无故扩大上诉人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南京市鼓楼区号203204、室房屋结构图就认定该过道为公共通道判决拆除,有违客观事实,并未考虑上诉人的实际情况,不利于解决相邻纠纷。上诉人所占用的通道,按照房屋的原有
结构图来看,此通道仅上诉人一家可以使用,其他住户根本无法使用。但因为该房原为厂房,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该通道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公共部分。上诉人占用该通道也是逼不得已,是因为被上诉人的204室卫生间漏水直接影响到上诉人的正常生活,且上诉人占用通道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被上诉人的生活居住。
一审法院还认为上诉人203室北面防盗门与被上诉人204室北面防盗门现相邻较近,双方同时开启时互相有影响。上诉人认为这个相互影响不是上诉人占用通道造成的,而是房屋原始设计本身存在的缺陷。如果上诉人没有占用通道,只要被上诉人的204室正常开门,就会影响上诉人的正常通行。上诉人认为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203室和204室都把门改装成向内开,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并没必要判决上诉人拆除通道建筑。

2、一审法院在本案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条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诉人认为涉案通道具有利用上的排他性。本案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认定上诉人对该通道有专有权。
基于以上理由,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特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此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四、邻居之间道路纠纷报警有用吗经济纠纷报警有意义吗

 经济纠纷报警不管用。经济纠纷属民事范畴,归法院管辖。由当事人自行至法院起诉。如果经济纠纷中夹杂有其他违法事实,触犯刑法的,如合同诈骗等。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时报警公安机关才会受理。
  一般向法院起诉需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如果诉讼标的额不大的案件,需要考虑诉讼成本是否划算,毕竟诉讼是一件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

五、农村占路纠纷如何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纠纷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六、"起诉农村邻居道路纠纷应具备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七、"执行公开的邻居家纠纷如何得到公正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公开指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予以公开。法院应当通过通知、公告或者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案件执行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法院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法院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人,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法院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费用的收费标准和,公开执行费减、缓、免交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告知双方当事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要求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的,执行人员应当如实告知。

八、"在老家修房过程中和邻居闹土地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你好,可起诉处理,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九、"法院审理邻里纠纷案件流程何时通知开庭?"

先要了解一下案件到了哪个阶段了。是在公安、检察院还是已经到了法院。具体你可以问一下你朋友,如果在检察院的话,会有检察院的人去讯问他的。问完你朋友,可以让你朋友给你写一个授权,授权你去帮他跑一跑,了解这个案子的一些情况。

十、法院强制执行时,邻居未到庭需要签字吗?

你好,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十一、邻居之间发生纠纷,通过调解处理还是法院起诉?

和解和调节协议有很大的去别。先说和解,和解是经当事人同意,双方比较平和的解决当前的争议,商议问题解决方法 。同时,当事人之间达成的问题解决方法是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方如不履行和解,法院的外在强制力是无法介入的,只能另行解决问题如起诉。法院调解就不同了。经法院 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律规定制作调解书的要制定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若不履行调解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二、邻居被告上法庭,应该去应诉吗?

应诉你还是应当去的,在法庭上你可以按照你上述的陈述向法庭提出你的意见,法院开庭是你保护自己权利的机会。如果没有其他情况的,你应当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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