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的劳动关系如何通过法律来确定?
具有多重劳动关系的一般后建立劳动关系属无效劳动关系,但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非全日期工作的劳动者的多重劳动关系都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10条
七、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属于非准则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合同依法成就,全日制劳动合同隶属准则的劳动关系。rn 准则劳动关系的确立主要参考以下三个准则rn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rn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rn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n 这三条准则事实上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做法”、“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公司、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做法”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得到报酬的经过。“劳动者”同样必须具有合法的资格。
八、"法律规定,如何确定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定通常情况下是来看劳动合同是否成立的,因为现在版权当中规定的劳动者必须要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这样的一种劳动合同,并且从用工之日起开始就已经成立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还有相关的社会保险都需要进行一定的缴纳。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法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以及有关制度.
九、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是怎样确定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只要具备上述三种情形,就可以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受到保护。不仅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享有同等的权利,还可以无书面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工资或者按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待。
十、用人单位使用哪些劳动者构成特殊劳动关系规定有哪些?
目前,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构成特殊劳动关系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2、企业按政策实行内部退养人员;
3、企业按政策实行停薪留职人员;
4、各类专业劳务公司输出的本市或外来从业人员;
5、退休人员;
6、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
十一、法律实践与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与传统法律实践之间的关系
可具体到律师所询问。
十二、"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换言之,“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筏畅摧堆诋瞪搓缺掸画未签订劳动合同;②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予终止或续签,但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为其支付劳动报酬(或是继续实际使用劳动者和为其继续实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者实际为或继续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实际领取或继续领取劳动报酬的情况。那么在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法律的依据来确定多个劳动关系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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