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股东是否可以阻挡增资?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是可以的。如果公司决定增资但是小股东通过召开的股东会议,并且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都不同意增资行为的,那么就是可以成功的阻挡公司的增资行为的。阻挡增资的行为需要通过股东自愿投票的方式来决定。
二、公司解散清算组是否可以作为股东?相关法律规定如何?
公司解散清算组可以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担任。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三、关于公司清算能否阻止小股东进行的讨论。
专业分析小股东不可以阻止公司清算。股东的清算义务不仅是一种程序性的义务,而且是一种实体上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不仅要成立清算组织来进行清算,而且要提交有关财务帐册以便清算事务的真正能够履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四、公司法股东会清算小组的规定
【问题解析】
公司法股东会清算小组的规定有企业应该在解散决议做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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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五、"公司如何稀释小股东的股权比例?"
如小股东同意,可以增资的方式进行,从而稀释小股东的股权比例。当然,如果小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实践上也可以实现同样的目的。但增资导致股权稀释和股权转让存在实质区别。由小股东让出部分股权为公司取得资金的操作比较繁琐。
六、"股份比例与股份注销大股东与小股东的监管差异"
转让小股东的股权,需经小股东认可,否则不能转让。公司注销,公司法的限定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因此大股东拥有股份并不够三分之二,因此不能一方决定注销公司。
七、法律效应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份超过51%后决议能否保护小股东利益
我认为,前面的律师陈述有误。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决议,都是公司股东集体意思的表示。应当按照最后一份具有效力的协议为准。登记的公司章程对外具有推定使用效力,但对内,即对公司股东,应当以股东之间的合意为准。所以应当适用变换后的股东会决议处置公司股东之间的相关表决问题。
八、公司股东未足量交纳股现值怎么办?
刑法第53条的限定,罚金的交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交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交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时限内将罚金一次交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时限,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限定,是指从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出三个月。
2.限期分期交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没有能力一次交纳的情况。限期分期交纳使罚金交纳时间有肯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交纳。裁判交纳罚金,指定的时限期满,罪犯有交纳本领而拒不交纳,人民法院强制期交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任意追缴。对于不能全部交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够执行的财产,应当任意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交纳。由于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交纳确实有困难的,能够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交纳确实有困难的,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限定,主要是指因遭到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本领,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大量医药费等,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说司法解释还限定,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议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手续。人民法院审查以后,事实上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交纳的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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