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主要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主要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2-28 00:38:16 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主要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主要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连带责任保证范围的主要,法律有无明确规定

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保证范围主要有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法律依据和常见条款

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三、民法典中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吗?

【问题解析】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
该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限应当是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之日。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
“民事责任”的一种。
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听律网法律在线咨询。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最长的保证期限和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五、连带责任担保人,起诉期限与规定

起诉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期限应当是三年,因为法律规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六、"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连带保证的适用范围"

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晚于主合同是有效的,签订了主合同后,才签订担保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是主债务届满后6个月。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听律网网进行咨询,听律网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七、"连带保证人债权人无证据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保证职责"

分情况考虑对于承受连带职责的保证人,债务人在主合同限定的债务履行期期满无履行债务的,债权人能够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保证证职责;对于承受通常保证的保证人,只要在主合同纷争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完成后仍然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能要求保证人承保证证职责。  相关法律可参考  《保证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通常保证;  (二)连带职责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商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保证证职责的,为通常保证。  通常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纷争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能够拒却承保证证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限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换,招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流程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限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商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受连带职责的,为连带职责保证。  连带职责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限定的债务履行期期满无履行债务的,债权人能够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够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保证证职责。

引用法规
[1]《保证法》 第十六条
[2]《保证法》 第十七条
[3]《保证法》 第十八条

八、连带责任与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法律解释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承担担保责任;

2、明确了保证范围;

3、这里强调了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主要是与一般保证相区别。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力度要强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有履行先后顺序,起补作用);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九、"连带保证责任连带责任在法律上的体现"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这时候,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这样的民事连带责任。

十、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是否在借款主合同有效时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保证人是在一个合同上签的字,借款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同时有效,保证人是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十一、无法确定的连带保证人如何证明是通常保证人?

你好!要看你的保证合同的具体商定。

十二、连带保证多长时间无职责2014年6月份保证,今天有人到法院告我。

1.当事人能够商定保证期间,连带职责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商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受保证职责。

2.保证合同商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时限的,视为无商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商定保证人承受保证职责直至主债务本息还完时为止等类似的,视为商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期满之日起二年。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我在网上贷款钱还没有下来不想贷了要怎样办
抵押补充贷款纠纷找律师怎样收费规定是什么
房本抵押给银行了去房管局还能补吗
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反担保的要件是什么?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抵押贷款的风险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主要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房本抵押给银行了去房管局还能补吗

    2025-09-073 人看过

    一、房本抵押给银行了去房管局还能补吗 1.不可以,抵押后再补办属于违法行为。不动产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原则上不能再进行补办。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 我在网上贷款钱还没有下来不想贷了要怎样办

    2025-09-0756 人看过

    一、我在网上贷款,钱还没有下来不想贷了要怎样办 1、如果不想贷了,建议你跟你客户经理做个联系,看你的贷款还开始做了,没有的话是可以撤的,但是如果已经开始了,只能解贷了,或者说提前还贷,但是每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都是有要求的,一般要求3~6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前还贷的,但是如果你办理的是

  • 抵押补充贷款纠纷找律师怎样收费规定是什么

    2025-09-073 人看过

    一、抵押补充贷款纠纷找律师怎样收费,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2法律文书代为撰

  • 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反担保的要件是什么?

    2025-09-0711 人看过

    一、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反担保的要件是什么 1、担保的形式有保证人、物保、财产性权利担保等。反担保的要件是前提条件,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主体条件,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其他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

  •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抵押贷款的风险

    2025-09-076 人看过

    一、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但不得超出同期基准利率的四倍。那么,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为一年及以下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利率为4.75%,五年以

  • 一、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有权利提前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

  •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一、有银行抵押债权融资合法吗 1、银行做债权抵押贷款不合规范,银行没有债权抵押贷款这个产品。  2、银行有类似的品种,例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3、抵押债权融资简介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

  • 一、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一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质权合同跟质押合同没有任何区别,质权实际上就是通过质押合同设立的,一般在设立质权的时候必须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要写清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等。

  • 一、担保人是什么?贷款人跟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你好,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贷款人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

  • 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啊,规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二、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

  •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时,应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即使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妨碍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如第三人主张主

  • 一、抵押登记无效纠纷打官司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

  • 一、过了担保期如何处理? 1、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2、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3、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按下列情况确定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个人贷款担保人可以变更成担保人吗,担保人有哪些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

  • 一、我朋友想要抵押贷款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啊 房屋抵押贷款分为向银行贷款和向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因为各贷款企业要求不同,无相对固定的统一标准,下面是向银行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第一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交由银行扣押)

  • 一、有房子抵押贷款可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买合同银行会给贷吗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在贷款还没批下来可以撤销担保吗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撤销限制令,担保人的权益可以通过诉讼向贷款人要回; 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银行向法院起诉,被告人去不了法院,也没能力还款,银行会向法院申请保全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