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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程序

来源:法否网 2025-10-31 05:25:52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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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程序

一、"医疗赔偿的诉讼程序如何提出索赔?"

您好,关于“医疗事故,医疗赔偿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你好 ,你咨询的医疗事故赔偿程序是怎样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数额的。通过来解决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  按照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主管。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三、法院要求鉴定的。  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医疗事故赔偿程序以及标准都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在赔偿标准方面可以受害者的家庭情况,经济来源等等来适当增加或减少,在程序方面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朋友们,如果你们有需要也可以向我们进行咨询。上述是医疗事故赔偿鉴定流程和赔偿标准,发生了医疗事故的朋友不要犹豫,要果断申请医疗事故赔偿。

二、医疗事故赔偿程序及流程

你好 ,你咨询的医疗事故赔偿程序是怎样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数额的。通过来解决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  按照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主管。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三、法院要求鉴定的。  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医疗事故赔偿程序以及标准都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在赔偿标准方面可以受害者的家庭情况,经济来源等等来适当增加或减少,在程序方面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朋友们,如果你们有需要也可以向我们进行咨询。上述是医疗事故赔偿鉴定流程和赔偿标准,发生了医疗事故的朋友不要犹豫,要果断申请医疗事故赔偿。

三、"新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人数不超过2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概述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比例。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人数不超过2人。

五、"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与赔偿计算"

对问题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可以参考以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六、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程序

不,纠纷投诉到此终止,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上报县卫生,争取科内解决,处理到此终止。二。如果患者不能接受、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公安、也不听解释、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如患者接受,隐匿不报者,控制事态,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应及时做好登记。

2、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提出诉讼申请,依照卫生部,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合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

2,如果患者能够接受、公正的原则一。患方不鉴定、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由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并向分管院长汇报。

3。

4,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医患双方本着自愿,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

3,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并依据鉴定结论

八、"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136条
[2]《民法通则》 第137条
[1]《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第196条

九、"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和赔偿项目"

可以 一、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请及时将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全面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十、"医疗事故赔偿"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呢?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如何计算其赔偿金额呢?医疗事故赔偿大致有五个步骤,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呢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地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

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助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步骤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当患者到医院就诊,医患之间就存在了医疗契约,医院的医疗行为会因为没有适当地履行医疗义务而构成违约,也会因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构成侵权。为此,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医院方损害赔偿责任的追究,既可以违约而追究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侵权追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可选择其一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审判实践中,鉴于违约责任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及医疗损害主要是人身伤害,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处理适用于侵权责任较为有利于患者。当然,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或其他情况时,允许当事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第三步,《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第五步,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无论多少复杂的医疗纠纷,获得相应的医疗事故赔偿是患方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说,赔偿是整个医疗事故处理的核心问题。如果这个核心问题得不到客观、公正处理,医患双方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就会没完没了地闹下去。使这一问题得以定性和初步量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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