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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包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8-26 17:03:08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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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包合同有效吗?
口头承包合同有效吗?

一、口头承包合同效力法律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二、口头承包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
口头承包合同无效。法律明确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所以,只达成口头协议的,承包合同无效。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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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1]《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三、口头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承包合同无效。法律明确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所以,只达成口头协议的,承包合同无效。《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1]《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四、口头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1、依法订立的口头承包合同有效。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口头承包合同无效。如果承包的是建设工程,口头承包无效。没有对承包合同订立形式有要求的,口头承包合同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 以电子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五、口头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1、如果该合同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无效;

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对此,我国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不难看出,口头形式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一般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虽然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该口头约定予以否认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就需要另一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存在,否则空口无凭,很难让法律对此约定予以认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六、口头合同能否有效承包工程?

要对口头承包合同是否有效进行评价,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口头合同。《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口头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订立方式的一种。其次,我们需要知道承包的类型,承包的含义很广,包括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建设工程或其他工程的承包等等。口头承包合同的具体,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则口头承包合同无效,比如《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承包的是建设工程,则口头承包的无效,不能说建设单位的老总口头同意把某几号楼拿给你修这就算合同成立了。再举一个例子,甲把修剪花园的事情承包给了乙,对于修建花园这一类的事情的承包,没有法律说必须要通过书面方式订立合同,则可以以口头承包的方式进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十条
[1]《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条
[1]《合同法》 第十条

七、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口头约定是否有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口头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卖方逾期未履行,如果买方不想再要货只想要回现款,这样究竟行不行得通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买方可以与卖方协商补充关于履行期限的。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买方可以随时要求卖方履行,但应当给卖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卖方在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迟延履行,并经买方又一次催告后,仍然迟延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买方在给卖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卖方未按时履行,买方又一次催告后,卖方仍然迟延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八、口头委托代理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口头委托有效但属一般代理一般代理是代理权未经特别限制,代理人可以实施法律上规定其可以实施的一切代理行为的代理,故又称为全权代理、总括代理,佣金代理,是指在同一地区代理内,委托人同时委派几个代理人为其推销商品。普通代理不享有销售代理商品的专营权利。代理人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或协议规定的办法或百分率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委托人也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而无须给代理人佣金。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大多采用这种代理方式。

九、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双方没有实际签订买卖合同,在一方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另一方也享有了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十、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口头合同效力分析

一、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口头合同,只要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二、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口头缔约,特别是不能即时清洁,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但是,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是说没有任何凭证,商店的购物发票、小票等能够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但是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书面形式。所以,订立标的额较大或者不能即时清洁的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企业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审慎,一定要注意订立合同的时机和方式。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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