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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代理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09-05 06:18:41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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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代理的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的范围有哪些?

一、"针对于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适合申请代理人?

1、当事人的近亲属。
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
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
主要包括
1人民群众团体。
如工会、妇联、学联、青年团等;
2社会公益团体。
如中国福利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消费者协会等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团体;
3文艺工作团体。
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戏剧工作者协会、音乐工作者协会等从事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等文艺工作的团体;
4学术研究团体。
如自然科学工作者协会、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医学会等从事一种专门学术研究的团体;
5宗教团体。
如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等从事宗教活动的团体。
社会团体不是以团体的名义代理诉讼,而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当事人所在单位为保护其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在单位中推荐一人为当事人代理诉讼,但被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经当事人同意和授权。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除上面所列几种人,当事人也可以委托朋友、同事等他所信任的人,这些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就可以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当然,此条非常缺乏可操作性。

三、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因此,我国实际上采用的是后一种立法模式。但《民诉意见》第6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此外在我国,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

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如果当事人委托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各自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诉意见》 第68条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5、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6、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五、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

问题解答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单位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六、法定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

大家日常生活中发生了民事纠纷,大家便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同时也可以选择当事人不出庭,委托相关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是可以代替当事人出庭的,那么法定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有哪些呢?请跟随小编在下文中寻找答案。 相关法律条文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与原民事诉讼法相比,本次修改限制了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删除了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将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仅仅限定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作为委托代理人,是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律师数量严重不足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在程序法中设定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和律师数量剧增,这种制度安排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并且从近些年的司法实践来看,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代理案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有些公民从未经法律培训,又没通过司法考试,就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诉讼代理活动,有的甚至假冒律师违法代理,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二、较多的公民代理人法律专业知识匮乏,代理经验、技能不足,调查、收集证据能力有限,难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有部分法院退休但又不具有律师资格的法官的亲朋好友从事公民代理活动,利用关系影响、干扰案件的依法办理,影响司法公正。尤其是部分公民个人以诉讼代理人的名义长期包揽诉讼,甚至滥用诉讼的情况最为普遍。为满足诉讼代理需求,规范诉讼代理活动,这次修改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和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的诉讼代理人地位,允许其面向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服务,规范了诉讼代理活动,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相关资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从中得知,当事人或者是法定代理人如果不出庭的情况下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大致有律师,当事人的亲属或者是相关工作人员,再或者是所在社区团体推荐的公民几种范围,一般来说前两种比较常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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