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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关于要约合同成立时间是多久

来源:法否网 2025-09-13 15:19:59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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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关于要约合同成立时间是多久
询问关于要约合同成立时间是多久

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法律定义和定义合同的日期

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二、合同成立要件及其时间

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三、要约合同成立时间一般发生在合同签订后第多少天后。

在没有法律规定以及约定的前提下,要约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承诺生效时。《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二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二条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六、合同的成立时间可以约定吗?

【问题解析】
法律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可以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对合同的任何进行约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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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七、"经济活动中要约和口头承诺的法律适用问题"

您好,应当是合同书的订立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八、劳动合同最长续约年限多久?

两方认可就能够续约。 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手中的手续当面询问律师,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能够联系我。

九、"答允按时到达,但要约人出差,合同何时成立"

送达即奏效。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花很多时间分析回复,必须要了解许多具体情况才好分析,以免错误判断,建议你能够联系我面谈。

十、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啥时候?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啥时候”相关。回答与您的情况不符,建议您直接点击咨询按钮,听律网资深律师团队教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补充1合同成立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相关补充2订立委托合同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遵循的原则是哪些订立委托合同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善良风俗原则;(六)绿色原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十一、续约合同提前多长时间和起始时间是否是合同到时的后一天

劳动合同到时不再续约,不能律限定需要单位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按照通常情况,公司会在劳动合同到时前与劳动者商量续约劳动合同事宜,用人单位不续约,劳动合同到时即止。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部续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2年需要支付一个月薪水)。

2.符合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约,隶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2年支付2个月薪水)。

3.劳动者不续约,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限定向劳动者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限定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限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限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经济赔偿准则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8]《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9]《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10]《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1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1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十二、合同成立的要件及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对“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若您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以便律师能够清楚了解您的情况,给出针对性的解答。相关补充1合同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合同生效的条件都有什么?区别有判断上不一致;成立和生效适用不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的条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必须确定或可能。相关补充2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有效时间有什么不同?合同签订时间与合同有效时间的区别在于合同签订时间是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间点,而合同有效时间是合同生效至合同终止的这一段时间。一般合同生效时间与签订时间一致,但是在附生效时间合同中合同签订时间与生效时间不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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