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不动产抵押登记应知应会

不动产抵押登记应知应会

来源:法否网 2025-06-12 20:03:29 3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不动产抵押登记应知应会
不动产抵押登记应知应会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只签合同未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要生效的话,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登记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产生抵押权。不动产的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是很复杂的,首先需要对不动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其次是抵押登记的前期准备,然后陪客户进行抵押登记,最后将将不动产入库之后才能才算完成整个不动产抵押流程。

二、不动产抵押成功回执办理时间

一、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
二、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属特殊原因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时限。我局一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以及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和遇到开发企业集中较多,赶上二手房交易过户集中,有时出现了服务窗口业务量大增、人手有限,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已同意将预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时限适度延长。
三、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三、不动产证抵押登记备案流程如何办理?

你好,北京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和前期准备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所需材料 如下

1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3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4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身份 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等;5若指定银行,还需要满足该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具体流程

1 客户名下的房产首先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大产权房屋;

2 找到 钻诚担保 抵押贷款担保经办部门办理抵押贷款申请;

3 钻诚为客户选出最优银行和最优房产评估机构对客户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

4 钻诚手续部门协助客户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评估价值的80%。

5 手续部门协助客户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 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钻诚担保】贷款担保专家提醒你在寻找贷款机构时,您不要轻信一些贷款小广告、小公司,而是应该在正规的贷款担保公司办理贷款。

四、《法律规定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专业分析
已经报批捕,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合乎取保候审的条件,在检察院批捕之后,也可以在检察院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五、已经被批捕了,还能取保候审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已经被批捕了,还能取保候审吗?一般是不能取保候审的,除非批捕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批捕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三、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四、办理取保候审对保证人的要求有哪些?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就不会批准逮捕。但不论是取保候审还是逮捕,本质上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即便逮捕以后又被取保候审,也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一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嫌疑人被逮捕后,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已经被批捕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一、一般取保候审最多要多长时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取保候审撤销或变更的事由有哪些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取保候审的时间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超过此时间还未解除,对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提出申诉并要求解除,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争取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找齐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对案件进行判决。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六、不动产抵押合同只签署未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力。对于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要生效的话,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登记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产生抵押权。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209条

七、"支书使用他人身份证领取土地直补款是否违法"

当然犯法,数额达到五千元,就是贪污。

八、取保候审违反规定是否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缴纳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九、担保人在合同落款时签名,是否意味着承担法律债务责任?

需要结合其他证据链判断,你在签字时是否有担保的意思表示,其他人是否误认为你的行为是担保行为。

十、取保候审需要检察长批准吗?

是的,一般到了检察院取保候审很困难。建议来电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不动产抵押登记应知应会
借款人去世一般保证人怎样担保规定是什么?
房产抵押期间可以保全吗房产贷款期间保全
保证期限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保证人行使保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应知应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保证期限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保证人行使保

    2025-06-135 人看过

    一、保证期限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有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在保证期限内,由权利人提起诉讼的,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当事人无法按时参与诉讼的,会出现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也就是说在保证的期限内,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都会出现。二、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可以中止? 你好,诉

  • 房产抵押期间可以保全吗房产贷款期间保全

    2025-06-133 人看过

    一、房产抵押期间可以保全吗 房产抵押期间能保全,但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要拍卖的,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三、已抵押的房产可以进行保全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

  • 不动产抵押登记应知应会

    2025-06-123 人看过

    一、你好,请问一下公司不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 下面是关于公司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请参考。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我

  • 借款人去世一般保证人怎样担保规定是什么?

    2025-06-123 人看过

    一、借款人去世一般保证人怎样担保,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借款人去世的,保证人应当约定承担其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是一般保证,则享有先诉抗辩权,应当先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

  •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2025-06-123 人看过

    一、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1、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

  • 一、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有权利提前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

  • 一、有银行抵押债权融资合法吗 1、银行做债权抵押贷款不合规范,银行没有债权抵押贷款这个产品。  2、银行有类似的品种,例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3、抵押债权融资简介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

  •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一、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一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质权合同跟质押合同没有任何区别,质权实际上就是通过质押合同设立的,一般在设立质权的时候必须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要写清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等。

  • 一、担保人是什么?贷款人跟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你好,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贷款人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

  •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时,应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即使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妨碍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如第三人主张主

  • 一、过了担保期如何处理? 1、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2、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3、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按下列情况确定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

  • 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啊,规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二、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

  • 一、抵押登记无效纠纷打官司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有房子抵押贷款可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买合同银行会给贷吗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

  • 一、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在贷款还没批下来可以撤销担保吗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撤销限制令,担保人的权益可以通过诉讼向贷款人要回; 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银行向法院起诉,被告人去不了法院,也没能力还款,银行会向法院申请保全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之

  • 一、个人贷款担保人可以变更成担保人吗,担保人有哪些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

  • 一、银行抵押房产贷款利率是多少,需要什么条件 一、短期贷款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5.10%;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5.56%二、中长期贷款一至三年(含三年)5.60%;三至五年(含五年)5.96%;五年以上6.14%。如果你贷款时间不长的话可以做基准利率如果要时间长利率可能会上浮

  • 一、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后果是什么? 1、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债务人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