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客观方面表现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首先,行为人拥有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而且差额巨大。
其次,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拥有的财产或支出与合法收入之间巨大差额的来源及其合法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九十五条
二、被人发现有不明财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构成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要件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国家结构的工作人员收入支出不匹配,差额明显还不能说明财产来源的,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项罪名是故意犯罪,而不能是过失犯罪,侵犯的客体具有复杂性,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标准
你好,你朋友是国家工作人员,无法说明巨额财产的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二、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在查处、、等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应以予以认定,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罚;差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以认定,但其差额部分仍属非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三、如何计算非法所得的数额的问题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数额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人的差额部分计算。计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计算差额部分。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并经查证属实的,应作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则应减去其合法收人的差额部分,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七、判标准与判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的主要特征1.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此类犯罪有的可能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国家或集体的财产,有的则可能是非法从私人合法财产中取得的财产。
2.表现为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不仅要求财产占有和支出与合法收入有巨大差额,而且要求这一差额来源于不合法的收入。财产来源不合法的结论是由行为人不能证明其财产的合法性而推论得出的。至于行为人以何种方式,采取什么手段非法获得财产的,这些都不是必须查明的。如果能查明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则不构成。如果查明财产是某种或几种犯罪所得,如、、等,该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九)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潦是合法的行为。涉嫌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39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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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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