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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08-31 15:25:17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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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
遗嘱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遗嘱见证人的范围

遗嘱见证人的范围有
(一)完全行为能力人;
(二)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二、遗嘱见证人遗嘱条款及法律依据

遗嘱见证人的规定有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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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三、我国遗嘱见证人的适用范围

综合分析遗嘱真实性的重要性、遗嘱设立的合法性,以及之后遗产继承或者遗赠的复杂性,律师作为具有辅助遗嘱设立、遗产处分的专业能力,以及身份中立属性,最适合担任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五、遗嘱执行人的范围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六、遗嘱见证人法律法规

我国法律规定,有一些遗嘱的订立,必须要有遗嘱见证人在场才有效的,那么遗嘱见证人又有些什么法律规定呢?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18条

七、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担任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遗嘱见证人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八、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条件

《继承法》代书遗属见证人的规定,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龄上,见证人首先就得满足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此做出的法律行为才会具有效力。所以,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能够自主了解遗嘱的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一般情况下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是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的。

4.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见证人。除此之外,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还需要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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