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也已经构成犯罪?中国的法律有着强势进行社会控制的一面,但在涉及婚姻家庭的领域,法律却总是很容易向男性本位的让路,不管是买卖妇女,还是家庭暴力。对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规定得比较轻,幅度较大,这主要是考虑到“收买人收买妇女、儿童多是居家过日子,主观恶性不深,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那么,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是什么?请看下文
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属于犯罪?
一、属于犯罪。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3]《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属于犯罪吗
属于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没有强迫、虐待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并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从轻处罚;按照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1、强行与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安全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按刑法对该罪行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3、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数罪并罚。
而如果在国家机关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或儿童时,聚众阻碍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首要分子和使用暴力、威胁进行阻碍的参与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属于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强行与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安全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按刑法对该罪行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3、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数罪并罚。
而如果在国家机关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或儿童时,聚众阻碍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首要分子和使用暴力、威胁进行阻碍的参与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我国甚至世界上其他国家,人民对人贩子都是零容忍的,人贩卖将会受到严格的惩罚。
以上的全部就是听律网小编对刑法中关于拐卖罪行相关的整理,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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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五、收买被拐买妇女儿童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1、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收买具体情况的不一样,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罚力度也有所不同。
2、一般来说,其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收买后,不再出卖,只是同其生活在一起的,因为其危害性较之其它犯罪,影响较小,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若不顾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完全满足《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相关规定,危害性较之第一点中的行为上升了不少,故其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其满足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则会启用另一个标准处罚,严重者可判处死刑。
3、在收买妇女儿童后,如果对妇女、儿童的身体造成相关损害,那么这个时候收买者侵犯的就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的(如限制自由、辱骂、殴打等),这时,便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如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等。
4、如果收买了妇女儿童,即有第二点行为,又有第三点行为,那么收买者是有多个犯罪行为的,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依照数罪并罚的进行处罚。
5、收买人在收买妇女、儿童后再次出卖的,那么其行为满足了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构成要件,则按照该罪规定定罪处罚,起刑点便为5年,严重者可判死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也不一定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九修正案,以下情况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并没有违背妇女儿童返回原居住地的意愿,也就是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2、在收买儿童后,没有虐待儿童,也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236条
六、收买后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出卖的定罪标准
您好,这个不是考虑这个时间的问题,而是考虑其收买时的主观方面,如果收买来的目的是用来出卖,那么立刻出卖和过一段时间出卖都不影响。
七、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首先你要分清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区别在哪里。它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出卖目的,所以你举的例子就是拐卖儿童罪,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拐卖儿童的。一般典型的拐卖儿童犯罪中,即遂标准是行为人控制了被害人,完成了拐骗,绑架,收买这个行为就即遂了,不要求一定要卖得出去。旦法测盒爻谷诧贪超楷所以你说的那个例子,只要他买回来这个儿童,控制了这个儿童了,就成立拐卖儿童罪了。与此相比较的是一开始没有出卖目的,收养之后才产生收养目的的,这时候要卖出去了才算即遂。
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属于犯罪吗?
属于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没有强迫、虐待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并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从轻处罚;按照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者如果有下列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1、强行与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安全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按刑法对该罪行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3、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数罪并罚。而如果在国家机关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或儿童时,聚众阻碍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首要分子和使用暴力、威胁进行阻碍的参与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十、拐卖儿童罪朋友涉嫌拐卖少女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但如果受害人是心甘情愿要出走,不属于拐卖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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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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