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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3-05 18:29:36 5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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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的规定是什么?

首先,在询问未成年人的时候办案人员不能少于二人,并且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来进行询问。其次,询问未成年人的时候,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在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或者学校进行。最后,询问的时候,只要不是妨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或老师到场。

二、未成年人监护人需要开证明吗?

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不需要开证明,但是由非父母监护的需要开具证明。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是国际人权公约、各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任意放弃。只有父母丧失监护能力时,其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系才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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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三、讯问未成年人时必须通知法定监护人

1、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其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时,可以通知其他亲属、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人到场。

2、未成年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其他亲属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委托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四、未成年是否可以成为监护人。

未成年人不可以当监护人。我国虽然未明确规定监护人的条件,只规定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学理与实践上监护人都应当是成年人。不可能由本身未成年的父母监护其子女。应当由生子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成年的有抚养能力的兄姐承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成为小孩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五、"未成年人办理过户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可以办理过户。

16至18周岁依靠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完成房产过户,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十九条
[3]《民法典》 第二十条

六、询问未成年人案件的常见特殊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不能少于二人,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承办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不能公开批露未成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询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在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或学校进行。对于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不能影响其正常学习。在询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只要不是妨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或老师到场。公安机关不可以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从未成年人那里获得证据。更不可以刑讯逼供。

七、未成年受何特殊保护劳动法、未成年权益保护法等都有明确限定

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四方面 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手中的手续当面询问律师,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能够联系我。

八、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锁骨骨折,会留案底吗?

新刑诉未成年人犯轻罪不留案底年少时犯下的罪行将深锁档案库,有前科的未成年人可以大胆回归社会。

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工作,对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且裁判生效案件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将张贴红色标签标明“封存档案”后放入封存库。  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任何个人和单位对已封存的档案均不得查阅和查询,也不能提供对纸质和电子档案的复制或摘抄。即使因法定事由进行查询的,查阅人也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九、公安机关能否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11条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公开说明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是否应该公开?

1、被刑事拘捕只能说是涉嫌犯罪,不能说是犯罪。只能法院审判认定有罪才能说是犯罪。

2、刑事诉讼中的拘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经过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掠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捕必须同时具有两个要求其一,拘捕的爱人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捕和人民检察院的拘捕作发生分别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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