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未成年人合同能否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赠与未成年人合同能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撤销的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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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标准法律适用与适用条件"
【问题解析】
赠与未成年人合同能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撤销的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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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三、"赠与未成年人合同能否撤销,法律上的标准有哪些"
【问题解析】
赠与未成年人合同能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撤销的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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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四、"未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以,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五、合同撤销权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六、能否行使合同撤销权取决于法律上的哪些标准。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七、什么是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变换、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自始不能律约束力(《合同法》第56条),即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而不是从被撤销之时起无效。一旦合同被撤销,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原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而主张任何权利或享受任何利益,例如当事人不得请求继续履行或要求另一方承受违约职责。合同被撤销以后,虽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但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因该合同获到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无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犯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两方都有犯错的,应当各自承受相应的职责。(《合同法》第58条)。二、行使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返还财产所谓返还财产,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对其已托付给另一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另一方托付的财产则负有返还另一方的义务。关于返还财产的问题应注意到以下几点第一,从返还财产的目的来看,返还财产旨在使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而不是使当事人处于合同被履行后的状态。通过返还财产应使当事人恢复其对原物的占有,其从另一方那里所得到的财产利益也应返还给另一方,从而使当事人在财产利益方面完全达到合同成立前的状态。因此,合同成立前的状态与当事人现有的财产状况之间的差距,就是当事人所应返还的范围。第二,返还财产的爱人仅限于原物及因原物所产生的孳息。如果当事人接受的财产是实物或货币时,原则上应返还原物或货币,不能以货币代替实物或以实物代替货币。如果当事人接受的财产是利益,则应以当时国家限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折合成钱款予以返还。如果原物已遭到毁损灭失,返还财产已在客观上不可能,应当怎样处置呢?不能返还包括事实上不能返还和法律上不能返还两种情况,事实上不能返还主要是指标的物已经变形、毁损等发生质的变化,例如,木材已经制成家俱,建筑手续已经建成大楼;法律上不能返还主要是指财产已经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已获到该财产的所有权。当出现不能返还的情况时,接受履行的一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职责。如果第三人获到财产时出于恶意,则所有人有权请求第三人返还财产。如果返还财产虽有可能但在经济上极决裂理(例如,机器已经被安装,如果要返还则要拆卸并因此将遭到极大的损失),则《合同法》第58条,当事人不应该请求返还财产而应当要求折价赔偿。第三,一方行使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原则上不应当考虑另一方可否具有犯错的问题。这就是说,另一方如果接受了一方托付的财产,只要该财产仍然存在或能够返还,便应当负有返还职责而不顾其在主观上可否具有犯错。当然,如果其主观上具有犯错并给另一方导致损失,则应当负赔偿损失职责。(二)赔偿损失合同被撤销以后,也将产生赔偿损失的职责。《合同法》第58条限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犯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两方都有犯错的,应当各自承受相应的职责。”合同被撤销后的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是第一,损害事实的存在。所谓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指当事人确因合同被撤销而遭到了损害。损害必须是事实上发生的且能够确定的,而不是当事人主观臆测的和设想的。当事人一方要主张赔偿损失,必须要证明损害的事实上存在。因合同被撤销所导致的损失包括两方面一是在合同订立经过中,因一方恶意谈判、欺诈、泄露商业秘密等给另一方所导致的损失;二是在合同履行经过中非犯错的一方因另一方的犯错(如欺诈、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所受的损失。第二,赔偿义务人具有犯错。《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犯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两方都有犯错的,应当各自承受相应的职责”,可见,犯错是重要的构成要件。犯错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例如违背了法律限定、采取了欺诈和胁迫手段、乘人之危等。如果是一方犯错,则由犯错的一方向非犯错的一方承受因其犯错而给另一方导致的损失。如果是两方犯错,则应适用两方犯错原则,即两方的犯错程度来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职责。例如一方是有意的而另一方仅为过失,则有意一方的职责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职责。如果犯错相当,能够由两方各自承受自己的职责。如果两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因此获到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三,犯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一方或两方的犯错与另一方或两方遭到的损失之间的前因后果联系。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则即使一方具有犯错,也不会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在合同被撤销以后,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已不复存在,那么非犯错方提议赔偿的请求权的是什么?通常认为,请求权的在于其因另一方的犯错而遭到了信赖利益的损失,也就是说,他因信赖合同将有效而支给了各种订约和履行花费,而因合同无效使这些花费未能赔偿,因此有权要求犯错方予以赔偿,而犯错方赔偿的范围主要限于因信赖合同将有效而支付的各种订约和履行花费,而不应当包括合同在有效的情况下得到的期待利益的损失(如未能得到标的物及利润的损失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56条
[1]《合同法》 第58条
[1]《合同法》 第58条
[1]《合同法》 第58条
[1]《合同法》 第58条
八、"可撤销合同当事人超2年撤销时限怎么办?"
去法院诉讼,想办法证明你无及时撤销是有客观原由的,比如你被拘捕、坐牢、重病受伤等等,不然就难了。
九、合同确认撤销的法律后果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赔偿损失的方法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另一种因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的损失,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三、行政处罚。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为目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属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应依法追缴,并课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十、"民法典中合同是否能够撤销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法律分析不能再撤销。双方协商一直签订的合同,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一方因为其他原因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的方式有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合同解除后合同就会终止。已解除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撤销,若撤销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是对“民法典中合同已经履行能否撤销?”的问题解答。想进一步了解情况,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联系听律网专业团队,获取律师答复。相关补充1民法典中定金合同能否撤销《民法典》中定金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可以协议撤销,也可以法定撤销。法定可撤销合同分别有1.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
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相关补充2民法典中已经网签的合同如何撤销民法典中已经网签的合同如何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则可以无条件撤销,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十一、赠与成立情况下的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情形
赠与行为是一种赠与人无偿给与、受赠人获利的单务无偿行为。如果对赠与人不予以特殊的考虑和保护,仅以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苛责赠与人而不考虑其经济上的损失,又显失公平。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有条件撤销赠与的权利。这种救济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区别。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标的物未交付或登记转移之前,对赠与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在未交付赠与物前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思任意撤销赠与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物已实际交付的,如果出现以下法律规定的事由,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该赠与。法定撤销事由主要有1、赠与附义务,而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3、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4、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一经撤销,受赠人对赠与财产的接受和占有即失去法律依据,即便赠与财产已经交付或登记转移给受赠人,撤销权人仍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十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上赠与未成年人合同能否撤销法律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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