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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立遗嘱把房子留给老伴子女还享有继承权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8-31 20:26:34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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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立遗嘱把房子留给老伴子女还享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后立遗嘱把房子留给老伴子女还享有继承权吗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在继承房屋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与财产继承相关的法规也发生了变化。子女要注意,房产有3种情况将无法顺利继承。具体如下第一是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能继承,在大家的意识中,只要是父母的东西,在父母去世后都能继承,但是按《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应通过合同或遗嘱确立,并在确立时进行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或者继承,居住期限届满或者权利人死亡,居住权消灭。在继承父母房产时,需要搞清楚这房子是否设立居住权,《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能继承。第二,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继承人,除非有遗嘱写明财产只属于自己,否则财产可以平分。如果父母或者配偶去世了,留下有房产的话,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将由儿子,女儿等第一继承人平分,而第二继承人是无权分享这财产的。第三,过去立遗嘱是比较复杂的,立好遗嘱后,还需要到公证处做公证,现在《民法典》已经简化了立遗嘱的方式,增加了打印遗嘱和视频遗嘱,《民法典》颁布前,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现在的自拟遗嘱、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印刷遗嘱、录像遗嘱,都和公证有同等效力。这里有个要点,大家一定要注意,那就是除了自拟和公证的遗嘱外,其他类型的遗嘱需要两名证人,如果用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录像遗嘱来确定房屋所有权,遗嘱人和见证人要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否则遗嘱无效,房屋也不会顺利过户到自己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二、"老年人的遗嘱继承问题"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三、亲戚去世后,亲属能否继承只有使用权房子?

1、不能。使用权房子只能使用,不能继承。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继承。如果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四、遗嘱继承人去世后,被继承人妻子能否继承其遗产?

遗嘱继承人去世被继承人的妻子可以取得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五、未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妻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专业分析
未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妻子没有遗产继承权。未进行结婚登记,则不是合法的夫妻,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六、能否公证遗嘱,取决于遗嘱是否被公证。

1、立遗嘱人去世的话不能再公证了。

2、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七、爸爸立遗嘱,将房屋权赠给二闺女,母亲离世后能否继承老伴遗产?

你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解决;有遗愿的,按照遗愿继承或者遗赠解决;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解决。如果无遗愿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解决继承事宜。《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步骤继承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步骤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十三条限定,同一步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短缺劳动本领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有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有扶养本领和有扶养要求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商量认可能够不均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五条
[1]《继承法》 第十条
[1]《继承法》 第十三条

八、房产证上写父母名字,父亲去世后女儿可以继承吗?

需要办理过户,且只能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所需材料(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过户所需费用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5房屋产权登记费

100.00元备注老人去世后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来对房产进行过户,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最好是尽快办理,过户后需要注意五年内出售该房子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九、伯父和老伴同居8年后,不动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

十、父母的房产分配妻儿户口问题

1、尊敬的用户您好,鉴于您的描述不太清晰,律师难以从法律角度给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请提供更为清晰的事实及问题描述,再次提交询问,以便律师为您提供可靠的解答。如.该继承人以其妻儿户口迁不出影响房出售??为何会影响房出售。

2、.该继承人拥有被继承人去后承租房2年的房租,能够要求法庭判令其拿出按遗产在你们四个法定继承人中平均分配。

3、你们的产权房和承租方都应当在第一步骤的法定继承人中平均分配。

十一、前妻闺女是否可以继承父亲遗赠的财产?

1、父亲离世,父亲前妻的闺女是父亲的第一步骤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但因父亲前妻的闺女无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步骤继承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步骤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同一步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短缺劳动本领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有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有扶养本领和有扶养要求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商量认可的,也能够不均等。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商量处置继承问题。遗产分配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商量确定。商量不成的,能够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十条
[2]《继承法》 第十三条
[3]《继承法》 第十五条

十二、2006年夫妻同住前,女方有房男方有权继承吗

你说的情况,女方在同住前有房,男方应无继承权;你方娃儿未一起寓居也无权继承权;女方娃儿虽然未一起寓居也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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